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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脱贫攻坚“抓整改、严责任、促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12 00:00 信息来源:扶贫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和责任落实力度,提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水平,确保贫困县高质量退出,现就开展脱贫攻坚“抓整改、严责任、促攻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9212日开始。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帮扶走访,回看帮扶成效

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走访。全县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自212日开始,立即对所结对帮扶户每周开展1次大走访,与结对帮扶户一起重温、熟悉并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一是了解熟悉结对帮扶户家庭的基本情况;二是梳查掌握结对帮扶户建档立卡以来享受的扶贫政策措施以及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三是查询结对帮扶户的特殊困难特别是“微心愿”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四是访查结对帮扶户对其享受的政策项目是否知晓;五是帮助结对帮扶户落实家庭人居环境“五净一有一整齐”要求;六是了解结对帮扶户对帮扶措施和效果以及本人帮扶工作是否认可(贫困户对帮扶工作的认可不能局限于简单的送钱送物、上门慰问等)。每位结对帮扶责任人都要将走访情况反馈表(具体见附件1)经单位主要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签字后,反馈至贫困户所在乡镇(开发区)扶贫工作站进行汇总备查。

认真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行动”。在贫困县退出第三方监测评估前,县领导要结合督查工作,对所联系乡镇(开发区)的村(社区)全部走访1次以上,做到“四必看”:帮扶干部帮扶走访必看、入户专班排查必看、农村人居环境必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必看。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对本乡镇(开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遍访1次,做到“三必清”:边缘户家庭情况必清、所到村的脱贫攻坚情况必清、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必清。村“两委”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开展走访,对本村所有农户做到“户户到”,做到“三必明”:本村脱贫攻坚情况必明、所有边缘户和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时间等)必明、所有扶贫项目情况(实施情况、资金情况、效益情况)必明。

(二)抓好“两个一遍”,整治人居环境

所有垃圾清一遍。由乡镇(开发区)负总责、村为主体、村干部划片包保,并充分发挥公益岗的作用,对所有村域内的垃圾包括垃圾、杂物、渣土、柴草和废弃物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彻底清理,确保常态化达到“十净”(即房前屋后净、庭院净、禽舍净、道路净、沟渠净、绿化地林带净、公共环境净、水边净、场院净、地头净)要求。

乱堆乱放整一遍。所有包保帮扶干部职工都要深入所包保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助其对家庭人居环境进行细致整理一遍,促其达到“五净一有一整齐”(即门窗净、卧室净、厨房净、个人卫生净、宅前宅后净,每个贫困户家中有简单必要的基本生活用品〈包括床褥、衣柜、碗橱、餐桌、椅子、电视机〉,家庭院内摆设整齐有序)要求,确保每一个贫困户在评估验收时都能保持整齐有序的家庭人居环境,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组织入户专班,开展查漏补缺

继续向乡镇(开发区)派驻入户排查专班,按照“边缘农户户户到、疑似问题项项清”和“人在家必进门、人在外必通话”要求,进行全面走访排查。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重点边缘群体进行全面详细的排查。排查的重点是“两不愁、三保障”,排查的关键是收入、住房和生大病情况,排查的内容是是否未整户识别。对于是否整户识别户要紧紧把握共享收支、共同生活进行综合判断,对包括户口、收支分配、居住等情况逐一进行详细排查(具体见附件2)。

入户专班除了排查边缘户外,还要对发现以下几类情况的农户予以重点关注并进行入户排查:一是现住房破旧户;二是家中有重病人、长期慢性病人或残疾人户;三是家庭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儿童户;四是低保户或分散五保户;五是家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户;六是生活水平明显较差户;七是群众反映的漏评户。

排查人员原则上按照第一次排查专班人员组成,工作分工(分组)由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县督查组)和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负责调配、安排,与乡镇(开发区)、村干部混合编班。县督查组与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每晚要亲自组织召开排查会商会,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会商解决,并向县督查组进行汇报,“事不过夜”,落实整改。

(四)认真梳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立即对2018年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反馈问题和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抓紧落实整改措施。要紧扣“三率一度”、围绕“三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保障(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和基本医疗)、三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和责任落实)、三满意(贫困群众对帮扶措施和效果的满意度、边缘户和普通农户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贫困群众对结对帮扶干部的满意度)”开展整改工作,既要“点对点”整改,做到改到位、改彻底,又要全面性排查,做到举一反     三,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乡镇(开发区)、村整改的重点要求:(1)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全部规范到位、档案资料齐全、逻辑无一错误。(2)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准确、帮扶措施精准落实(与致贫原因相对应)、帮扶成效明显(与帮扶措施相对应)。(3)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做到不愁吃(收入稳定超过脱贫线)、不愁穿(四季有换洗衣服)、家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住房安全和家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由政府代缴。(4)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实现“五通六有一低”(通安全饮水、通生产生活用电、村内主干道和较大自然村庄通水泥〈沥青〉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有健全的为民服务体系、有标准的卫生室、适龄儿童有学上、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有超过5万元以上的稳定收入来源、每个贫困户脱贫都有保障;贫困发生率低于1.5%),且资料规范齐全。(5)对所有边缘户(未纳入建档立卡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和无劳力户等)、疑似未整户识别户、疑似错评户和疑似错退户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如确属未整户识别、错评和错退的农户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无漏评、无错评、无错退;如属疑似未整户识别户、疑似错评户和疑似错退户,每户必须准备好真实详细有力的佐证资料,对边缘户还要有采取的必要帮扶保障措施。(6)根据国办系统数据信息对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进行全面更新和维护,保持两个系统一致性。对贫困户历年来所享受的帮扶措施和成效在省办平台做到应录尽录。

县直有关部门整改的重点要求:(1)县委组织部门: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全部落实并认真履行,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达到98%以上。(2)县教育部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全部发放到位,全县无1例因贫辍学学生。(3)县卫计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卡全部办理,“两免两降一提高”“351”“180”等健康脱贫政策全部落实,对2018年度贫困户家庭成员在县内各级医院住院是否交押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4)县人社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由政府代缴(包括2018年度新增贫困户是否全部代缴)。(5)县住建部门: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范围农户“应改尽改”,危房改造补助全部发放到位,疑似危房全部进行鉴定,全县实现“零危房”。(6)县残联:贫困户家中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全部办理残疾证,各项政策补助全部发放到位。(7)县发改部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全面落实、任务全部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户老房全部拆除。(8)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城投公司、县金融办、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委、县工商联、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供电公司等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在组织领导、政策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安排和拨付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对不符合办理残疾证、慢性病卡等相关证件的贫困人口,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出具的不予办理告知书等),并存放贫困户档案资料袋。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根据问题清单(已发各乡镇、开发区扶贫工作站邮箱)进行盘点销号。县督查组领导对盘点销号的问题进行抽查。

(五)开展全面核查,完善基础资料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对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回头看”,对基础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完善。

乡镇(开发区)、村完善的重点要求:(1)检查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内容必须与家庭真实情况、扶贫信息系统相一致、帮扶措施与帮扶成效必须相统一。(2《扶贫手册》必须存放在家,户袋资料与村存放的户档资料必须完全一致。(3)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帮扶和退出资料务必完整、支撑材料必须齐全。(4)边缘户的佐证资料务必准备并且充分有力。(5)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措施务必落实到位,《收入检查表》中的各项帮扶措施必须填写齐全。(6)有关证件(如残疾证、慢性病证等)务必办理并存放户袋。(7)对特殊情况户(如不能正常回答问题的农户等)务必准备情况说明、张贴告示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明白人”。(8)所有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扶贫专干对所在村脱贫攻坚基本情况、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程序环节、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清楚明白、熟知在心。

县直有关部门完善的重点要求:政策文件整理归档有序、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相关资料规范齐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承担脱贫攻坚政策任务及其落实进展情况等做到清楚明白。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加强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和有关情况的宣传。

(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贫困户的应知应会教育和惠民政策宣传,切实提高贫困户和一般群众的政策、措施和“双基”建设成果的认知度和获得感。二是要集中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对重点非访户进行全面摸排,做好宣传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强化矛盾化解。三是要加强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坚决依法处置、打击长期闹访、非访、越级访行为。四是要加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监管。五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犯罪,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通过政策宣传引导和信访维稳,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新闻的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为确保全县脱贫攻坚“抓整改、严责任、促攻坚”活动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开发区)派驻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组长由联系乡镇(开发区)的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牵头包保该乡镇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委单位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可由正科级副职担任),从包保联系该乡镇的其他县直单位抽调23名班子成员任督查组成员。县督查组成员的选派由包保联系该乡镇的县直牵头单位负责,并从全覆盖排查专班安排22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自212日—24日期间(后期工作根据贫困县退出第三方监测评估具体时间适时调整),县督查组人员与单位全脱钩,实行驻点督查(可以早出晚归)。县督查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到“四必查”:1. 结对帮扶联系人帮扶走访情况必查,每天要随机抽查不少于10户结对帮扶联系人帮扶走访情况;2. 入户专班排查漏评等情况必查,每天要随机抽查不少于5户专班排查入户情况;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个一遍”开展情况必查,每天要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村、10户贫困户人居环境整治情况;4. 反馈问题盘点销号整改落实情况必查,每天随机抽查不少于5个反馈问题盘点销号整改落实情况。以上随机抽查村、户名单由县扶贫办负责提供给县督查组。县督查组每晚要组织召开碰头协调会,现场安排解决问题,并于次日将督查情况统计上报县贫困县高质量退出指挥部(具体见附件5678)。

(二)严肃责任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分工要求,按照退出摘帽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时间节点,统筹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拉出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量化责任到人,做到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指标化。要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拉紧责任链条。脱贫攻坚“抓整改、严责任、促攻坚”活动开展过程中,凡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对结对帮扶联系人走访未扎实开展、入户专班排查不认真、“两个一遍”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县督查组督查未发现问题或督查不严格,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造成在评估验收中出现问题、影响我县退出摘帽的,对所在乡镇(开发区)和联系该乡镇(开发区)的县直单位直接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县督查组组长及其成员一律按照脱贫攻坚有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开展脱贫攻坚“抓整改、严责任、促攻坚”活动过程中,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精准施策上,坚持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既要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悬崖效应”,也要避免陷入“福利陷阱”;在政策落实上,不能随意搭车、过度承诺,不能搞“大水漫灌”“平均主义”;在帮扶措施上,不能变相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代替帮扶;在帮扶方式上,严禁“走形式”“简单化”“一刀切”,严禁驻村扶贫干部“挂名走读”;在工作落实上,不得使用扶贫资金组织涂白墙、喷真石漆、画图画、养花种草等装点门面行为,不得超标准、负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不得制作高档大型扶贫展板、作战图、画册,不得标语口号满天飞,不得在产业扶贫中搞“人情送礼”等行为,不得在评估前层层搞自查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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