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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4 08:30 信息来源:舒城县扶贫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皖扶〔2020〕16号)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创新社会扶贫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合力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坚决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措施

(一)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1.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扶贫倡议宣传活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农产品,优先面向贫困户聘用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户农产品,各单位每年采购贫困户农产品总金额要占本单位当年职工福利支出总额一定比例。(县直各单位负责)

2.推动定点帮扶双方建立消费扶贫互助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县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内容。省市县定点帮扶单位要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组织引导帮扶村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交易平台。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人要为贫困户农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被帮扶的贫困户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农产品需求,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实现增收脱贫。组织实施好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3.组织动员各类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企联村”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农产品专卖、搭建电商销售平台等多种形式,面向贫困户采购相关农产品和服务。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优先采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滞销的贫困户农产品。鼓励引导各类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县工商联负责)

4.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倡导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帮销贫困地区、贫困户农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通过共享菜园、以购代销、爱心购买等方式直接消费贫困户的产品和服务。(县直各单位负责)

5.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依托全国青年电商联盟平台和特色农产品馆,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引导各级团组织、青联委员、青企协会成员购买贫困户农产品,探索通过公益模式扶持贫困地区扶贫品牌和产品。(团县委负责)

6.充分发挥工会作用。鼓励支持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特别是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县总工会负责)

7.充分发挥妇联作用。发挥女企业家协会等团体会员作用,组织号召女企业家、女带头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活动。依托省妇儿发展基金会,积极承接中国妇基会妇女消费扶贫项目,开展妇女消费扶贫活动。(县妇联负责)

8.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组织动员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通过订单采购、会员制家庭农场等方式,消费来自贫困户农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增收脱贫。(县民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负责)

(二)大力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1.打通供应链条。落实国家消费扶贫政策,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作用,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贫困户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配送,与消费市场实现精准对接,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实现保值增值、互利共赢。(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2.拓展销售途径。组织开展农产品“八进”行动(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和企业“四送”活动(送市场、送信息、送项目、送服务),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京东、阿里巴巴、抖音、美团、拼多多、携程等互联网企业继续发挥流量优势,为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搭建网络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加快培育邮政寄递与农产品电商协同项目,多措并举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题。通过扶贫直播、网红带货等销售活动,以及地方权威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宣传推介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扶贫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充分利用省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贫困村农产品流通设施、商贸物流设施等建设的政策支持,鼓励贫困村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一批产地仓库、冷藏冷冻保鲜库等设施。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推动产地仓储升级,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推动邮政快递在贫困村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三)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大力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生产示范,加强3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三品一标”申报、认证、登记。因地制宜为贫困户推广一批适应性强、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品种和先进适用的种养技术。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在贫困村率先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种植养殖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率先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追溯动力机制。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强化产地与消费地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2.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依托贫困村特色资源禀赋,发展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基地。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多种模式,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设施农业。用足用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向贫困村倾斜政策,大力实施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县(市)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强园,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引进一批知名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在贫困村实施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提高初加工率,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3.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鼓励龙头企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产业园区集聚,配套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为贫困户分享消费扶贫红利提供支撑。(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负责)

(四)大力促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提质升级。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组组通”硬化路建设水平,全县形成畅通便捷的交通网络。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倾斜,积极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结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2.提升服务能力。结合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进行对接,做大做强休闲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等项目。根据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实际需求,组织贫困人口和从业人员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支持贫困村成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产业及区域品牌联盟等组织,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区域旅游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3.做好规划设计。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有效结合串联,因地制宜明确区域发展重点。深入挖掘自然生态、革命旧址、红色文化、历史遗址、民风民俗、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重点发展观光采摘游、产业园区游、农耕文化游等,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积极联系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旅游企业来舒开展扶贫公益行动,在产品策划开发、品牌运营管理、旅游线路设计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4.加强宣传推介。利用国家、省、市政策,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安排相关版面、频率频道、网页平台等形式,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推介相关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集中推介一批我县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贫困村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事节庆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开发区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要把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多渠道推进消费扶贫。(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局、县供销社、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利益机制。依规完善龙头企业(公司)、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采取“企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户(贫困村)”等多种模式,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的对接能力,统筹兼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三)加大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开展消费扶贫示范。对在贫困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特别是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根据带动吸收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落实国家和省市在金融、土地等方面倾斜政策。按规定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奖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

(四)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将消费扶贫纳入单位年度脱 贫攻坚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好经验、挖掘好典型,及时统计消费扶贫相关数据。(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

舒城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pdf

舒城县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doc

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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