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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扶贫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1 17:12 信息来源:舒城县扶贫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吴家才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县扶贫局等单位开展调研,拟定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召开多次征求意见会议,主动征求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以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等意见,认真收集汇总修改意见形成讨论稿,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于4月13日印发《中共舒城县委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舒发〔2021〕10号)及《中共舒城县委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舒发〔2021〕11号)等文件,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做好规划衔接。自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根据形势变化,理清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做好政策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落实好中央、省、市政策基础上,对县现有帮扶政策进行认真研究评估,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促进帮扶政策合理、适度、可持续。加强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加强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规范推广“一自三合”小额信贷模式。加强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加强社会帮扶政策衔接。继续坚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

三、做好产业衔接。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全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鼓励支持乡村因地制宜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培育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四、做好项目衔接。首先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重点谋划并积极争取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其次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和基层组织建设现状等因素,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村,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产业发展、“双基”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对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我们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凝聚各方力量,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扶贫开发局

联系电话:0564-8621100

 

                                2021年5月20日

                               舒城县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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