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舒城县安监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01 00:00 信息来源:安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18年县安监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舒城县综合预算编制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

舒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提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初审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初审,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协调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内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

(十)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乡镇安全生产和全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助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申报等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项目

预算数(万元)

合计

14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公务用车购置

0

三、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舒城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务接待预算为1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为年度事故起数减少一半,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共公务接待175批次,人数累计1500人左右。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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