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安监局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监察大队:
为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顺利实现“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根据《舒城县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精细精准、稳扎稳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帮扶联系庐镇林河村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安监局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摘帽”目标,紧盯“三率一度”县摘帽底线(综合贫困发生率、漏评率、错退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紧扣“一低一高一全部一接近”县摘帽标准(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全部出列;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加大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工作完善力度,确保守住底线、达到标准,顺利实现省级核查、国家评估“双过关”。实现庐镇乡林河村双基工作明显改善,漏评、错退零误差,群众满意度100%,基础资料更规范更精准,帮扶措施全到位。
二、实施时间
(一)5月10日—5月20日,对照标准、找准差距阶段。
(二)5月21日—7月31日,会战攻坚、补齐短板阶段。
(三)8月1日—8月20日,自查自纠、巩固完善阶段。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工作
1、漏评、错退再排查。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村干部一起要对所联系的组民小组所有农户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找农村边缘户(低保户、重病户、危房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6类重点人群)是否存在漏评对象,查找已脱贫户和拟脱贫户是否存在错退现象,查找一般群众对扶贫工作、贫困户对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是否存在不满意意见。
2、识别和退出程序再核实。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户申请、村评议、驻村工作队核实公示、乡审查公示、县审批公告”的程序(今年动态调整中的识别程序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评议、县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乡审查并公示,县级审核公告);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驻村工作队核实公示、乡公示审定并公告、县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
3、《扶贫手册》再核查。《扶贫手册》填写是否做到“七有”;填写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签字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4、档案资料再完善。是否按照县扶贫办《关于规范村、户档案资料的通知》要求做好村、户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对新增的贫困户动态调整、到村项目和到户措施要把握时间节点,充实相关资料,全面详细的记录和反映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个方面全过程。
5、信息和数据再精准。排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扶贫手册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做到“四个一致”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扶贫手册保持一致、与贫困户证件资料保持一致、与贫困户口述保持一致。
(二)加强政策宣传
6、围绕“五个讲清楚”。 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合“组组进、户户访”和“大排查”活动到所联系的村民小组用群众的语言逐一开展政策宣讲,走进每一户,宣传到每一人。重点是围绕乡村近年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变化,讲清楚党的惠民政策和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围绕贫困户如何识别和退出,讲清楚退出和识别程序;围绕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想法,讲清楚相关政策和规定;围绕当前工作,讲清楚党建引领扶贫、扫黑除恶、民生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围绕乡风文明,讲清楚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移风易俗、孝老敬亲是做人之本。
7、围绕政策知晓率。针对贫困户脱贫年限,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及上门次数,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351”“180”等内容,开展一对一、集中开会、短信等多种方式的政策大宣传,重点是提高贫困人口的知晓率。
8、围绕“树典型、聚能量、扬正气”。要充分挖掘群众身边脱贫致富、孝老敬亲的典型事例,集中开展宣传,帮助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月到所联系的村民小组开展调研走访1次,所有农户全覆盖,帮助解决集体“微诉求”。
(二)结对帮扶责任人结合每月一走访贫困户,改善贫困户家庭居住环境(基本达到“五净一有一整齐”,即门窗净、卧室净、厨房净、个人卫生净、宅前宅后净、有简单桌椅、家内院内摆设整齐),帮助贫困户解决一至两件“微心愿”,每季度必须与所结对帮扶贫困户举行一次“家庭亲情团聚”活动。
(三)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都要按要求在手机上安装精准扶贫APP软件,所有活动都要通过各自手机APP上传材料和相关图片。
五、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我县“摘帽”的重要性,做到领导带头、全员上阵。“百日会战”期间,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村民小组全部农户“户户访”, 帮扶联系人对贫困户走访,做到“访户必记录、记录必上传”。 坚持 “谁包保谁负责”,确保“县摘帽”目标顺利实现。
(二)严肃追责问责。局党组对“百日会战”工作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工作推进缓慢、搞形式主义的,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打折扣、协调配合不力的,对包保工作不落实、作风漂浮、效果不明显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舒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