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舒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7〕1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于7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基础,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管委)、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舒城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舒安〔2017〕19号),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夏季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开展情况。按照“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的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对违法违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南》和本地实施方案,落实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措施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铸造)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舒城县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舒安〔2017〕19号),制定辖区、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开展风险管控、构建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冶金、旅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行业重点内容可参考附件3)。
三、工作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
1.各乡镇(管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工作方案,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于8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底)
1.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乡镇(管委)在专项行动期间至少集中曝光2批(次)。
5.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从8月初开始持续对各乡镇(管委)开展督促检查。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集中整治和执法处罚等阶段性情况报告以及集中曝光企业名单等材料,连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处罚情况统计表》、《“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整改落实清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曝光企业名单》,于8月底前、9月底前、10月底前各报一次至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1.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县政府安委会从8月下旬起,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对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督查分组另行通知),同时,对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乡镇政府(管委)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别占年度考核总分的10%)。
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于10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连同“两表两单”(附件4、5、6、7)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乡镇(管委)要成立由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统一部署,以“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为具体载体和有效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性要更强,剑指隐患和问题,措施要更实在,责任要全覆盖,排查要无遗漏,整改要更扎实,执法要更严格,发动群众要更充分,要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要求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以及舒城县《安全生产聚焦》电视节目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考核问责。各乡镇(管委)、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全过程的监督考核。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追究的力度;同时,专项行动期间,有关单位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附件:1.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参考
3.“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治理汇总表
4.“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处罚情况统计表
5.“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隐患整改落实清单
6.“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曝光企业名单
附件1
组 长:张秀萍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薛维功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家响 县政府办主任
刘会朝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 勇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张前敏 县发改委主任
朱传友 县教育局局长
翟恩东 县经信委主任
方贤荣 县国土局局长
杨 成 县住建局局长
许教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宗志松 县农委主任
董士勇 县水利局局长
卢月舒 县林业局局长
汪 宏 县旅游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俊社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石康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国强 县安监局副局长
金泽传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谢早业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局长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周国强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2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按照《舒城县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舒安监〔2017〕31号)的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按照《关于印发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2017〕15号)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攻坚克难、推进和落实化工园区一体化管理要求情况;推动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情况;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情况;加强危险物品运输企业管理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情况;“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开展情况;省、市挂牌整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毒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水上交通:重点检查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港口航道引航装备、防台风设施、应急锚地、避风锚地和危险品锚地建设情况。
6.消防:重点检查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7.水利:重点检查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8.电力:重点检查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迎峰度夏电力安全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高坠、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非煤矿山安全供电情况;水电站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
9.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0.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农民自备船摸底排查、登记、监管情况。
11.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2.民爆物品:重点检查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销售行为情况。
13.烟花爆竹:重点检查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工作措施情况;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坚决取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零售点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情况,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情况。
14.工商贸:《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舒安办〔2017〕24号)、《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舒安办〔2017〕25号),重点检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强化作业场所超过10人粉尘企业安全整治情况;开展涉氨制冷企业监督检查“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情况;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确认工作,紧盯冶金、建材、造纸和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有限空间较大事故的企业情况;针对高温熔融液体、冶金煤气等事故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监管情况。
15.教育、旅游、城镇燃气、油气管道、加油加气站、玻璃幕墙、建筑施工渣土收纳场、农村安全等行业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检查内容。
附件3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组织检查组数(个) |
参加检查的专家数(人) |
排查隐患数(个) |
整改隐患数(个) |
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数(个) |
重大隐患整改数(个) |
给予行政处罚(人)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限期整改企业数(个) |
停产整顿企业数(个) |
取缔关闭企业数(个)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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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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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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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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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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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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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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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氨制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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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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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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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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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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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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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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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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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有色建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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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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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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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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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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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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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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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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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分别于8月27日、9月27日、10月27日前报送,数据累计。
县政府安委办联系人:束庆余,电话:8528957,邮箱:ajj8666662@163.com。
附件4
填报单位: 填表人: 电话: 日 期:
序号 |
单位名称 |
立案件数(件) |
处罚罚款 (万元) |
其他处罚或处理措施等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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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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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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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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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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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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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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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每月27日前上报(县政府安委办联系人:束庆余,电话:8528957,邮箱:ajj8666662@163.com)。
附件5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日 期:
序号 |
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单位名称 |
所属领域 |
安全隐患具体内容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督促整改单位 |
追责情况(含企业内部追责)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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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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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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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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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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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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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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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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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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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同一单位存在若干项突出安全隐患的在“安全隐患具体内容”栏内逐一列出;
2.此表每月27日前上报(县政府安委办联系人:束庆余,电话:8528957,邮箱:ajj8666662@163.com)。
附件6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日 期: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址 |
曝光原因及违法行为描述 |
处理、处罚结果 |
监管执法单位 |
曝光方式 |
曝光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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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此表每月27日前上报(县政府安委办联系人:束庆余,电话:8528957,邮箱:ajj8666662@163.com)。
关于印发《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舒城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