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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安监局公务招待、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8 09:13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公务招待制度

 

(一)上级和兄弟单位来人,必须热情接待,本着“热情、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定点接待,并做好登记。特殊情况由局长指定人员安排,经办人在事后应及时报办公室登记。

(二)实行对口接待和局领导指定人员接待,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接待标准按照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本局人员在办公室或在城区内加班工作的,一般不安排工作餐,城关区域内单位来人,原则上不安排招待,特殊情况确需招待的,须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安排。

(四)乡镇或企、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因业务工作来局需用餐的,实行工作简餐制度,由涉及的专业人员陪同,用餐标准控制在人均80元以内。

(五)公务招待费按季结算,宾馆酒店来局结算一律由办公室凭单核结。

(六)凡违反上级规定和本规定的,不予报销,责任自负。严重的,对照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各项开支应本着“必须、节约、效益”的原则,实行严格控制。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禁个人挪用公款,如确因工作必须借用的,要经局长审批,财务人员不准私自借出公款。财务人员要确保资金和帐簿安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提留备用金,妥善保管,不得无故库存大额现金,不得乱放帐簿,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三)一切经费支出均应做到先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办理,任何人不得先用款后汇报。

(四)专项调查、基建维修项目、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支出,由局长办公会审定。

(五)严格票据核批制度,每张报销发票必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未经审批或发票不合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列出计划,经局长同意后统一购买,登记造册,签字发放。各股室印发文件、资料、表格应精打细算,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和办公室共同办理。

(七)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变卖、报废由使用人提出意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八)严格非税资金管理。实行票据管理专人负责、票据领用核销登记制度。非税资金应及时交纳入库,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并按年度与县非税局结清。

(九)严格现金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大力倡导机关支出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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