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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关于印发《舒城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7:02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打非办〔202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舒城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舒城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121

  

 

 

 

舒城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2020年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张光先烟花爆竹零售店“1.25”燃爆事故、湖南省浏阳市社港吉利鞭炮厂“4.8”燃爆事故、四川省广汉市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教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4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打非机制及队伍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依法查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元旦、春节、清明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7.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自即日起至20211215日)

1.各乡镇(开发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横幅、墙刊、宣传栏、广播、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3.向社会公布县乡和相关部门烟花爆竹打非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 集中行动阶段(20211216日-2022410日)

1.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尤其是对有烟花爆竹生产历史的企业废弃房屋、老粮站、老供销社等单位的出租房屋闲置房、偏僻住户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根据近年打非形势的发展,排查的重点应放在界于批发企业和零售店间的销售大户非法储存和零售店的超量储存方面。各乡镇要将排查结果上报县打非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对重点乡镇的排查监管情况,县打非领导组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逐一核查。

2.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全面检查和零售店(点)的全面检查,严格落实专柜、专店经营,要充分利用自今年8月份以来开展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重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对整改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由县应急管理局撤销其许可。    

3.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及非法运输行为,尤其是销售大户的非法储存,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决不以罚代刑、以罚代拘。

4.打非领导组将在春节前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2022411日-4月底)

1.各乡镇(开发区)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构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2.各乡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对 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420前,报县打非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打非工作组织领导,夯实重点乡镇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作为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县政府成立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派人参加的打非执法队,联合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所、综治办等单位派人参加的打非工作队,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

(二)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应急部门负责严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侦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严查烟花爆竹供销合同管理和查处过期、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不合格运输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倒查问责,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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