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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舒城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7-13 15:35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解读人:县安监局副局长:周国强

一、这次攻坚行动的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为抓手,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以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为“四个舒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和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铸安”行动,切实做到全过程安全监管、全覆盖排查隐患、全方位防范风险、全链条落实责任,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这次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

1.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气象、水利、国土、安全监管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定向精准、应急同步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突出汛期安全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尽快在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尚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严格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工、停用。

加强对水库大坝以及江河湖泊防洪堤坝的监测和险工险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细化落实水库的“防、抢、撤”措施,绝不能发生决堤垮坝。

强化矿山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强化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落实;严防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发生;

强化对公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渔业船舶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冒险作业。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要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严格落实高温、雷雨天气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3.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情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强化企地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落实应急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在今年6月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和“铸安”行动等。同时,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警示教育、安全文化精品博览等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1.压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明确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县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

2.强化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3.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4.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

1.紧盯重点行业领域。

非煤矿山:一是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对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行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规定给予上限处罚,无法整改达标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加大对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线索和案件移交机制。开展整治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专项行动,对习惯性违章、盲从性违章等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导致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二是着力整治重点环节事故隐患。重点防范边坡坍塌事故隐患、机械伤害事故隐患、运输车辆伤害事故和触电事故隐患。三是着力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停产停建矿山工作程序、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要将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监管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计划。

危险化学品: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储存经营酒精、甲醇、油漆等违法行为。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油气输送管道沿线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管道上方占压、施工等现象。

烟花爆竹:切实加强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经营承诺制度。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加强仓库消防、防雷、火灾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完好正常状态。强化产品储存、装卸过程安全管理和库区安全守护工作。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限放区域安全监管,防止零售户非法储存;加大对“两关闭”、 “三严禁”整治力度,杜决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工作,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金属冶炼:开展金属冶炼(含铸造)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开展高炉、转炉、电炉、煤气柜、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排查,强化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管理、高温熔融金属、煤气、设备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构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体系,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继续配合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粉尘防爆: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对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尤其要核查摸清全县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重点整治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问题和隐患,结合执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有限空间: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为重点,尤其是以冶金、水泥、陶瓷、玻璃、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在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及执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七大方面,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提升重点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职业健康:根据《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主线,以“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民爆物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履职尽责,加强管控,深化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构建“六项机制”,督促企业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舒城县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

建筑施工: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大培训、风险大管控、隐患大整改”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53”工程。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为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围绕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三清单”,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点,着力构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风险点查找管控“五到位”。

道路交通: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通行安全水平。

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2.剑指问题开展治理。专项治理做到“四个突出”:突出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突出汲取国内外重大事故教训,重点解决“想不到、认不清、管不了”等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地区、企业;突出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各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今年以来事故频发势头。

(五)监管执法攻坚战。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各有关部门依据企业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执法监管。

2.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住大风险、整治好大隐患,紧盯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重点项目,危化品重点厂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地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事故多发的国省道,以及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地区、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吊销证照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执法明显加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执法明显增强、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

4.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三、这次攻坚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舒行”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督查考核。县安委会将于7月底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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