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安办《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岁末年初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舒安〔2022〕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复产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工作;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细则见附件)
二、督查时间
2月 23日-3月7 日,具体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三、督查范围和分组
由县安办牵头组织5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随机抽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具体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准备验证材料,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履行职责。
(二)突出督查重点。此次督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个部门抽查不少于1个生产经营单位。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将被督查单位的工作做法、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形成督查意见,报县安办汇总。
(三)严格工作作风。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迎接督查准备,不做表面文章,不提供虚假资料,要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督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要立行立改,狠抓落实,确保通过督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各督查组于 3月 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云,
电话:8666030,
附件: 1.督查细则
2.督查分组
3.督查意见书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