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皖安〔2022〕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安徽省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对照重点排查内容,全面落实重点治理措施,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时间:
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
三、重点排查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排查以下5个方面22项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
2.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盲目发展高风险化工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化工产业升级措施不力、进展迟缓。
3.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加速集聚,高风险项目准入把关不严,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管控能力不足。
4.安全投入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装备使用,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灵,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
5.应急处置力量不足,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没有建设工艺处置队、应急处置队、制定工作机制和处置规程。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
6.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未按要求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专业监管人员达不到75%配备要求。
7.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将自身业务与安全割裂开来,导致所在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漏管失控。
8.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流于形式,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9.信息化监控手段应用存在盲区,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尚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10.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未进行运用,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不达标。
11.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四个清零”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经不起检验。
12.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水平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缺失。
13.化工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14.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
15.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
16.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进展迟缓,车辆动态监控质量不高。
17.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18.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19.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不严,鉴别鉴定不及时,申报不主动,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0.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
21.相关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
22.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处置能力不足。
四、重点治理措施
1.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依托省、市、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并结合实际,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舒城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3.各地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
4.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对照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隐患清单,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5.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6.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7.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8.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和专业力量配备,充实具有化工、化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集中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专班推进,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力求取得实效。
(二)细化目标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创新工作方法,抓好措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把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机制化,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把本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将有关落实情况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6月18日、9月18日、12月18日前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 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协调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依托省、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
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2 |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舒城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 |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3 |
全面贯彻落实《舒城县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4 |
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5 |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和《六安市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2022年10月底前,对全县所有2012年以前建成投用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进行全覆盖安全设计诊断,推动精细化工企业全面完成 “四个清零”整治任务并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 |
县应急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经信局配合,有关乡镇落实 |
2022年10月底前 |
6 |
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指南》,在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一定年限的装置,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
县应急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
2022年11月底前 |
7 |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对照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隐患清单,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
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8 |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等重大风险。 |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9 |
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
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10 |
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构建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 |
县应急局 |
2022年底前 |
11 |
借鉴其他地县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聘任化工专家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县应急局 |
持续推进 |
12 |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采取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
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底前 |
13 |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和专业力量配备,充实具有化工、化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
2022年底前 |
14 |
配合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和市应急局做好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和系统应用,审核更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信息,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
县应急局 |
持续推进 |
关于印发《舒城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