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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11:30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力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作为新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工作人员入职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  安”的政治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五进”,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大应急管理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大力开展各类安全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继续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示范建设,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等)。

4. 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规范安全培训机构、考试点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安全培训考试制度体系。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监管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5. 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将党政领导干部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职责,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宣贯,强化企业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措施,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运用挂牌警示、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化事故警示(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落实事故预防机制措施

9.开展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制定《舒城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修订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等)

10.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各乡镇(开发区)建立健全辖区生产经营台账,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搭建政府、网格员、企业、专家网络,发挥网格员信息传输桥梁作用,做到网格员“全覆盖”。在重点乡镇鼓励开展“安全顾问+网格员”监管模式,有工业园区和企业较多的乡镇做到“安全顾问”制全覆盖,通过“安全顾问”排查发现隐患、整改消除隐患。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岗位风险辨识告知。将岗位风险辨识告知纳入各级督查和执法检查中,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扎实推广落实。采取挂、贴、摆等方式,做到企业定期排查、动态更新,确保岗位风险辨识告知精准、针对性强。(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强化非常态作业强制安全报备监管。督促乡镇、企业严格执行非常态作业强制安排报备,建立三个级别台账,进一步明确报备级别、程序和处理措施,加大非常态作业强制安排报备工作推进情况调度督查,对不落实的严格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活动。强化“班前三分钟,五个讲清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活动,做到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全覆盖,做到天天有教育、时时受警醒。(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14.开展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推动出台具体制度性措施,形成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前期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彻底的扎实补缺补差,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协同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5. 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严厉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加强矿山运输车辆和边坡治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16.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功能作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闭环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风险管控。继续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

17.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城镇燃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用户燃气设施巡检,重点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和实名制销售制度,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规范瓶装燃气配送人员、车辆管理。(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18. 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治理。强制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重点提升工业企业、道路、水利等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建筑施工领域“防高坠”措施落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处)

19.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加强农机领域各类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完善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质量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挂靠”、“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0.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爆炸品、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责任。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检测信息系统应用,严格车辆GPS动态监管。加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铁路周边沿线、邮政、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深化乡镇自用船只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加强校内教育、完善管护提醒机制,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交通局、县邮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

21.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完善基层网格化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及时清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大学校、医院、民政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排查摸底,坚决依法督促拆除整改。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林业局等)

22.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通过年度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本质安全。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保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引导群众参与,整合各方优势,增强“打非”合力,形成全县一盘棋。严厉打击介于批发企业和零售店间的“销售大户”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健康、有序。(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

23.扎实开展民爆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徽省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省市县关于民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春秋库区标准化创建。加强对民爆公司的督查检查,强化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

24.夯实工贸行业安全基础。强化省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工贸企业基础台账,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加大工贸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督促力度,实现重点企业(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100%开展、规上企业100%开展、新建企业100%开展。扎实开展“20+25”重点事项执法,做到三年执法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25.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进一步落实市政消防栓维修养护。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26.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业农村延伸,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加强农村地区“三无船舶”整治,深化“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27.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特种设备、电力、旅游、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等)

五、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28.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措施。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应急局

29.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体系。明确不同层级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现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根据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动态调整、差异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0.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继续推动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规范对乡镇应急机构软、硬件建设,加强乡镇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急管理人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推动建立区域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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