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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情况】舒城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4 16:12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多个地区接连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人员受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同类事故在我县发生,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在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工贸、危化等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不足、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安全操作技能差、应急救援装备不足等问题,提升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底。

三、整治范围和场所

1.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工贸八大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贮(槽)罐、塔(釜)、冷藏箱、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气调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

四、整治重点

(一)工贸八行业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施设备、常压槽罐、管道相关设备设施、地坑、公辅设备设施。

2.重点事项: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备、设施是否经正规设计或安全论证。(3)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4)是否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通风设备、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以及相关气体检测报警仪器等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5)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规范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是否按照作业规程规范作业。(6)是否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7)是否与有限空间作业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督。

3.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经信局配合,县商务局参加,各地落实属地责任。

(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2.重点事项:1)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进行培训学习和应急救援演练。(2)是否对本单位受限空间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台账,并逐个进行标识和警示。(3)受限空间作业是否在每日安全承诺中列明。(4)是否按规定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和风险分析。(5)是否对受限空间进行了安全隔离(如对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采用盲板或拆除一段方式进行隔离,对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进行严密封堵)。(6)是否对受限空间采取了有效的空气流通措施,确保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良好。(7)是否在作业开展30分钟前,按规定进行气体(包括氧含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合格,作业中断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限后,是否重新检测合格;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记录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2小时记录一次。(8)监护人是否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并全程监护。(9)作业人员是否检查、配备了符合特殊作业规定要求的防护装备;是否明确在作业异常时未正确穿戴个体防护装备的人员严禁入内救援。(10)受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是否控制在24小时内。

3.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参加,各地落实属地责任。

 

(三)建设领域

1.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领域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如阀门井、排气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2.重点事项: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及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管理台账。(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4)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5)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6)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气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7)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参加,各地落实属地责任。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改(4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要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各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识别,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逐条对照各行业领域细化的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二)乡镇指导检查(7月底前)

各相关乡镇要对摸排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指导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帮助企业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县级督导检查(9月底前)

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中,并适时组织对部分重点企业场所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完成,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部署落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明确检查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严肃追责问责

县安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将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从重处罚,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10月底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倪向阳,县应急局综合股(工贸),8666030

束庆余,县应急局危化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8666092

汤娟,县城管局办公室(建设领域),86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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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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