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应急局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及预警

【事故灾害类】锂电池起火等于定时炸弹

发布时间:2024-03-20 08:29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3年8月20日11时42分许,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皖M03799D),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12时许,现场明火被扑灭。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火灾造成乘客2人死亡,另有5人局部烫伤,已送医诊治,均无生命危险。事故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锂电池随处可见,若安全意识不足,在使用、存储、废弃等环节,处置不当锂电池就会成为“定时炸弹”。


家中客厅充电瞬间浓烟密布:


楼道口充电,损失惨重: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