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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规划】关于印发舒城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10:05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应急局《六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 2026年)》和县安委会《舒城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 - 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工贸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落实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初步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建设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力遏制工贸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发生,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夯实监管基础。

1.开展工贸企业基础情况动态调查摸底。结合我县实际,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决策部署,分年度进一步核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摸清掌握全面一般工贸小微企业底数、基本情况,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四级目录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台账。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宣传贯彻。面向企业、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钢铁、铝加工、粉尘防爆、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宣贯解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文件,督促企业及时制(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持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强化源头把控、宣传告知,及时督促新入住工贸企业项目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项目安全预评价、竣工验收;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到位。对一般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关于做好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的通知》(六应急〔2020〕142号)要求进行管理,持续推动老企业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设计诊断等补救措施。

(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提升重大隐患查整治成效。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学习、运用,督促工贸企业严格对标全面、及时、深入、彻底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带队检查1次),并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机制。对存在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排查整改敷衍了事、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等情形,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

5.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喷(涂)漆、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车辆转运等高风险作业,明确年度重点整治任务,突出重点企业,聚焦检查重点,在精准排查整治上持续发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每年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整改上一年度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

6.落实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推动工贸企业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举报受理方式、核查部门、奖励标准等内容,对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的及时处置并予以奖励。通过持续推动,2024年底前完成金属冶炼(铸造)、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风险以及大中型工贸企业制度建立运行,于2025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并运行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6年底前延伸至一般工贸企业。同时,推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承诺机制,企业按层级对本岗位,特别是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承诺,全面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履职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进行承诺,对违反承诺情形的,要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

(三)推进标准化建设,形成示范引领。

7.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积极引导、推动工贸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创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开展班组岗位达标,以标准化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在三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中选树标杆,形成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向标杆企业学习,组织开展年度拟创建企业培训指导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创建工作基础,服务指导三级标准化企业争创二级标准化企业。力争2024年度实现三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数不少于10家,2025年度实现三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数不少于12家,2026年实现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不少于15家。同时,督促大中型工贸企业、金属冶炼(铸造)等企业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率达100%。

8.实施标准化企业差异化监管。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为企业信誉、条件审查等及时提供服务,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9.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省、市部署,在重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推广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3人以上金属粉尘和10人以上其他粉尘企业以及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应接尽接”,推进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在2026年底前形成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有机集合的工作模式。

10.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应急部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在用设备、工艺改造和淘汰,禁止采用不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等设备。

11.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危险场所作业风险,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快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金属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炼炉、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取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2.学习借鉴标杆企业经验做法。积极学习省内外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先进经验做法,大力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高危岗位自动化、安全信息数字化、监测预警智能化“四化”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采集装置、AI识别设备和大数据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推动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选树一批典型示范企业,给全县工贸企业做标杆。

(五)深化专项整治,筑牢事故安全防范基础。

13.聚力“五个专项整治”。坚持“减量控大”,认真分析辖区金属冶炼(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事故易发多发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聚焦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消除隐患存量,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不断提高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14.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检维修、预防场(厂)内机动车辆、外包工程外委作业等重点环节,推动企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入口管理、过程管理、外来作业人员管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落实隐患问题整改闭环销号。

(六)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

15.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三年内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按照应急部工作安排,2025年组织金属冶炼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培训。2026年组织完成对未覆盖到的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6.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坚持逢查必考制度,推动工贸企业落实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全员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指导服务,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17.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企业存在的 主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 知、不设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18. 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 用,深入剖析工贸行业亡人、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通过公函、工作交流群等方式推送有关警示内容,及时举一反三,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对工贸领域发生亡人事故(含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发送工作警示函、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组织进行警示谈话和指导帮扶等,对行业相同、设备相近、工艺相近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七)加大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19.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行动。结合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工贸行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综合运用“工伤预防”机制,分级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力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运用监控监测预警系统,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现场+远程”执法,打造传统执法与非现场执法互为补充、齐头并进新局面,实现违法行为的快速判断、高效查处。指导乡镇(开发区)加快“互联网+执法”系统的运用,强化一般非高危工贸企业监管。

21.推进工贸行业重点帮扶指导。综合分析评估各乡镇(开发区)工贸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贸行业事故总量、监管力量等因素,突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铸造)等重点领域,对重点乡镇(开发区)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有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切实提升乡镇(开发区)一线监管效能。县应急局结合市应急局“安全服务进园区”等活动,组织对重点乡镇(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专家帮扶指导,每年选取不少于20家高风险企业开展专家帮扶指导,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效果。

22.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局机关执法股室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参加省、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参与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加大对乡镇基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加快补齐工贸一线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短板,提高查处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提升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三、时间安排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4月)。按照《舒城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 - 2026年)》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每个工贸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6年9月)。各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22项重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4年5月底前完成工贸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全面摸清全县工贸企业信息,6月底前完成粉尘涉爆企业、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态清零粉尘涉爆、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中高风险等企业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完成机械制造等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帮扶指导;启动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接工作。

2025年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动态清零 金属冶炼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组织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教育;持续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帮扶指导,到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对象培训任务;按照省、市部署完成涉氨制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对接,实现涉氨制冷企业和10人以上金属粉尘、30人以上木粉尘等重点企业接入;组织标杆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创新示范活动。

2026年开展组织对储存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及使用化工工艺工贸企业进行专家会诊,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按照按照省、市部署完成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应接尽接”,全面实现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创建一批工贸安全生产示范企业。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全面梳理总结三年治本攻坚工作,对治本攻坚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工贸行业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分析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经验做法,在全县工贸监管中加以推动落实。  

四、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高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同部署安排,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确保治本攻坚措施落地见效。要主动汇报,争取属地党委、政府领导重视,统筹监管执法力量,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及时解决治本攻坚行动开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各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曝光事故警示、违法案例,形成人人重安全氛围。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将隐患隐患治理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吹哨人”,人人都是安全管理的参与者。进一步发挥乡镇街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提升隐患排查、安全宣传、安全意识提高等工作。

(三)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工贸行业突出问题,深化工贸行业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支撑保障。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弱项,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压实责任,严格督导问效。各乡镇(开发区)应急机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执法,跟踪督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不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理;对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会同县级执法部门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严格实施处罚,直至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县应急局将运用通报、督促、暗访等方式,定期对治本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同时将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切实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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