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皖安〔2022〕6号)、《舒城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办〔2022〕4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六政办〔2024〕3号)法律、法规和文件。县安委办在《舒城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办〔2022〕44号)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舒城县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以下简称《职责分工》
二、制定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明确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空白。根据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新兴业态和职责交叉的行业领域上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保障职责分工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有序和有效开展,县安委办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县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和有关事权划分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梳理出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重点内容,形成初步框架。2月18日县安委办印发了征求意见函,共收集5个部门15条反馈意见。县安委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采纳反馈意见10条,对《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分工清单(审议稿)》。3月15日经十八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月21日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县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舒政办〔2024〕3号)。
四、工作目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市场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个别行业领域或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因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监管职责交叉重叠,边界模糊,部门分工不清导致监管存在盲区,出台《职责分工》目的就是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和空白。
五、主要内容
《责任分工》充分考虑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和相关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发展的需要。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及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等,明确了有关部门对平台经济、新兴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新能源汽车、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电动自行车、醇基燃料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力争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责任悬空等问题,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明确文旅体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住建、消防分别负责场所治安管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平台经济明确商务部门督促网络餐饮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外卖送餐员安全生产以及电商等平台企业有关监管工作;公安、城管、交通、邮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新能源汽车明确经信部门负责负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内容,明确发改、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分工。电动自行车在前期分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相关分工。明确文旅体部门会同商务部门负责旅游民宿安全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休闲农业 (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渔业等)经营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游乐园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文旅体部门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每年开漂前对漂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滑道类 (包含玻璃滑道、水滑道、滑草)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文旅体部门负责指导非 A级旅游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负责加强对使用民用航空器和航空运动器材从事滑、跳伞、热气球等航空体育运动项目的单位、人员的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业综合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醇基燃料等新兴液体燃料,从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分别明确了应急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
六、创新举措
在《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六政办〔2024〕3号)的基础上明确了托育机构、医养结合、重要输电通道、外卖送餐的安全监管部门。
七、保障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舒城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意见》等要求,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刘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6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