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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拨付集中安置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17万)

    发布时间:2024-08-26 09:20 信息来源:舒城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舒城县6月19日入梅,7月15日出梅,梅雨期共出现4次明显降水过程,部分地区累计降水量达6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93.9毫米/小时。强降水覆盖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暴雨日数多、极端性强,对我县产生较大影响。属地乡镇政府第一时间转移安置群众,设置临时安置点为受灾群众提供安全住宿和生活保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760号)文件精神和各有关乡镇上报的集中安置群众人数,经研究,现拨付集中安置点补助资金17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

    请各有关乡镇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于9月6日前将清单明细、发票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舒城县应急局救灾与物资保障股,届时下拨补助资金。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8528957。

    附件:1.2024年度集中安置点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救灾资金分配额

    (万元)

    资金来源

    1

    河棚镇

    1.4

    皖财资环〔2024〕760号

    2

    千人桥镇

    0.8

    3

    棠树乡

    0.8

    4

    张母桥镇

    1.5

    5

    万佛湖镇

    2.0

    6

    五显镇

    0.6

    7

    晓天镇

    2.5

    8

    阙店乡

    0.5

    9

    汤池镇

    2.5

    10

    庐镇乡

    1.1

    11

    高峰乡

    0.6

    12

    舒茶镇

    0.6

    13

    南港镇

    0.2

    14

    春秋乡

    0.2

    15

    城关镇

    0.2

    16

    百神庙镇

    1.0

    17

    杭埠镇

    0.5

    合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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