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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0年度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7 10:21 信息来源:舒城县农机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46号)及市农业农村局2020全市农机化工作重点安排,结合《舒城县2020年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舒农机[2020] 15 号文件精神,以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为抓手,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高效,经研究决定2020年全县创建7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其中粮食生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5:千人桥镇1个、桃溪镇1个、张母桥镇1个、南港镇1个、柏林乡1个;茶叶生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2个:汤池镇1个、河棚镇1个。采取公开规范择优选择项目建设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建设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是有创建意愿、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1、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租赁合同等相关手续齐全有效,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一定规模。开展粮食作物服务的,拥有机具20台以上,社员人数达15人以上开展茶叶生产服务的,拥有耕作及茶园管理机具10台以上,名优茶加工流水线1套以上,社员人数达10人以上。

3、组织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至少配置2-3名的常驻管理人员,配备取得农机维修职业证书的专业人员

4、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本核算,产权关系明断,财务核算规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记载清晰、准确。

5、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对成员开展经常性(每年不少二次)安全生产数育,没有发生过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舒城县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创建申报表

2、县级农机部门安全生产证明

3、农机(民)专业合作社机具信息表

4、2019年作业服务面积统计表

请项目申报主体于2020410日前将项目主体申报纸质材料报有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主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等内容负责,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64-8621164



                                                            舒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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