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深入开展 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2 月 15 日
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农业农村厅 省公安厅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 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 „2019‟ 59 号) 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函 „2020‟ 600 号 ),结合我县 变型拖拉机(简称变拖) 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加快我县变拖“清零”步伐,预防较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制定 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 精神,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 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存量变 拖管理,加快存量变拖报废淘汰,确保全县变拖完全清零。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变拖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集 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存量变拖安全检验关,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加速报废淘汰到期变拖,争取 2022 年全县在册在管变拖减少 1/2 以上, 2024 年底全县在册变拖提前报废,全面退出运营市场。
三、方法步骤
自 2022 年 2 月至 2024 年 12 月开展变拖专项整治行动,分 为五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2 月中旬)。
贯彻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找准方法、 突破难点、化解风险,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各地依据工作方案,进户见人进行政策宣讲,鼓励车主主动和提 前报废。
(二) 发布公告阶段(2022 年 2 月下旬)。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 的公告内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三) 核查清理阶段(2022 年 2 月下旬)。
对全县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有关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 理、摸排,按照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 要求,逐台核实,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报废、灭失、在用以及 参检等情况,完善相关档案,做好变拖牌照及驾驶人等信息核查、 清理、摸排及建立台账信息等工作。确保全县变型拖拉机基本情 况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基本情况真实准确。同时全面停止转移、 变更登记业务。(责任单位:县农机服务中心,各乡镇、开发区)
(四) 集中攻坚阶段(2022 年 3 月—2024 年 10 月)。
1. 集中攻坚,打非治违。
( 1 ) 加强路面执法管控。每月开展 2 次以上农机道路交通 联合执法检查,由县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的 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变型拖拉机,对查 获假牌、套牌、伪造变造登记证书和牌证的,一律予以收缴, 已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拖,依法严肃 处理。严查严处变拖驾驶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 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
(2) 严格落实禁行限行区域。结合实际,划定变拖交通禁 行范围,禁止变型拖拉机驶入县主城区;在交通情况复杂、人车 流量大的集镇学校及周边区域和路段,对变型拖拉机采取禁行、 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 3 ) 加强社会化机车检测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弄虚作假违 规检测变拖行为从严从快处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 加强变拖挂靠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违法 营运、偷税逃税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罚到位。(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县应急局、县税务局)
( 5 ) 加强涉及变拖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严肃追究有 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 6) 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纪律督查,严查工作人员违规违 纪行为。(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 7) 严格查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 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扫黑办)
( 8) 加强涉及变拖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群众信访工作, 疏导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 开发区)
2. 限期淘汰,消化存量。
( 1 ) 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2) 加强技术安全检验。严格落实变型拖拉机机车“一年 两检”的检验规定,落实检验的技术规程和质量要求,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技术安检的“五见面” 要求,即:见车、见证、见公安交管部门无违章无事故证明材料、 见检测现场、见检验合格报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3)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县农机部门每月向县公安交管部门 通报逾期未检的变型拖拉机的相关信息,县公安交管部门每月向 农机部门通报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章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县 公安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4) 加强落实报废淘汰规定。对以下变型拖拉机实行强制 报废:装用单缸发动机的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满 9 年;装用多缸 发动机的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满 12 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 后连续 3 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对达到强制报废 标准的变型拖拉机,立即停止办理检验服务,并在报废期满的 2 个月前通知变拖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变拖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 销登记的,农机部门及时公告其变拖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 废。会同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检查,达到报废期限的变拖及时注 销,逐步完成 2024 年全县纳入牌证的变拖清零目标。(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 5 ) 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研究细化举措,对提前报废的 变拖通过折价收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引导支持淘汰退出。(责任 单位:县财政局、县农机服务中心)
(五) 总结提升阶段(2024 年 10 月— 12 月)。
认真总结变拖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检查 评估变拖清零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后续长效管控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变拖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 开展变拖整治工作有着极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拖 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拖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调整充实变 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人力、 物力、财力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 营造氛围,落实责任。加大变拖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 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对变拖专项整治工作 的意义和要求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认真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 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
(三) 细化举措,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 业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研究细化 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 时召开观摩会和调度会议,鼓励先进推广成功经验做法。
舒城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宗银 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崔 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胡久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 猛 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
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
潘孟应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 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孔春春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张 旺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朱旭松 县交通局局长
王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树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秀恕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
严 春 县城管局局长
张 震 县信访局局长
吴 刚 县税务局局长
徐正平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徐正平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长郭军、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长付月顺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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