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省市关于“机械强农”“机械强粮”行动部署,确保上级下达的水稻育秧中心建设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144号)文件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日
舒城县2023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粮食生产机械装备水平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促进多种粮种好粮。特制定舒城县2023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度,在粮食生产重点乡镇新建水稻育秧中心17个。
二、建设主体
重点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优化布局、因势利导、合理确定。
三、建设资金、奖补资金及支持方式
县政府分别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50万元和财政专项资金,用于2023年度水稻育秧中心建设。
(一)县政府安排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40万元支持建设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6个。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文件(舒乡振组[2022]29号)文件精神,确定3个乡镇6个农业生产主体建设6个水稻育秧中心;县安排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10万元支持建设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6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的农机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均为产业到镇到村项目,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渠道按序时进度分批拨付到相关乡镇。
(二)社会化服务主体自筹资金500万元,建设5个水稻育秧中心,确定5个乡镇的5个农业生产主体组织实施。县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奖补方式按照“建前申报、建成验收、先建后补”的原则,对建设项目按自筹资金量,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奖补(其中优先奖补5个自筹资金建设的水稻育秧中心)。
四、建设标准和条件
农机水稻育秧中心项目建设主体参照舒城县2023年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标准和条件(附件1),按照项目资金有关规定,在属地政府指导下开展工程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成立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建设。
(二)把握关键环节。优选建设主体、优化设计规划,加强土地、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保障,加强服务指导,把握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对应农时,倒排工期,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早投入运营。
(三)搞好有机结合。围绕水稻育秧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因地制宜,结合相关农业项目实施,集成先进适用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在建设内容、方式和运营机制、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不断提升建设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和运营效益。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要搞好跟踪实地督导检查,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等方面督查。将工程
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对实施进展慢、建设质量差、安全隐患大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整改。
(五)严格项目验收。验收采取资料审核和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应填写验收表(附件3),验收资料应做到齐全有效。包括: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投资明细表(附件4)、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新建农机库棚、塑料大棚、烘干房需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发票等复印件。
舒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日
附件1:
舒城县2023年水稻育秧中心建设标准和条件
1.基础设施:
(1)育秧能力2000亩以上的育插秧中心,应建有机库棚面积200平方以上、育秧大棚3亩以上,育秧大田12亩以上;
(2)育秧能力3000亩以上的育插秧中心,应建有机库棚面积400平方以上、育秧大棚5亩以上,育秧大田20亩以上;
(3)育秧能力5000亩以上的育插秧中心,应建有机库棚面积700平方以上、育秧大棚9亩以上,育秧大田30亩以上;
2.机具设施:
(1)育秧能力2000亩配置高速播种流水线1条以上、育秧硬盘4万盘以上,3台高速插秧机。
(2)育秧能力3000亩配置高速播种流水线1条以上、育秧硬盘6万盘以上,5台高速插秧机。
(3)育秧能力5000亩配置高速播种流水线2条以上、育秧硬盘10万盘以上,9台高速插秧机。上盘机、叠盘机、上料机、智能机械臂等配套机械;
3.设备配置
(1)插秧机为高速乘坐式。
(2)水稻播种机(播种流水线),每小时800-1200盘。
(3)硬盘规格(25cm×60cm或30×60cm)。
4.建筑安装工程
(1)机库棚建筑物宜采用单层钢柱排架结构,轻钢屋架,彩钢板墙面,也可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内地面硬化,方便流水线作业。
(2)室外大棚采用轻钢塑料薄膜。
(3)农机装备符合农业设施建设相关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标准。
附件2:
舒城县2023年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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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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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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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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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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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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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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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觉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单位负责人: 申报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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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农综中心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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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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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机服务中心意见 |
县农机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舒城县2023年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验收表
验收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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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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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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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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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及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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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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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奖补金额 |
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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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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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
农综中心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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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分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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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验收组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舒城县2023年农机“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规模(平方米、个、台、套等) |
投资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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