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了舒城县供销社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主要是征求了各股室、各基层社的意见和建议,经社党组会研定,制定了该方案。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以防止资产流失、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积极探索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益,推动供销社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是为了强化社有资产的管理、租赁、经营、收益和处置。
五、创新举措
通过颁布此办法,能够实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的强化管理。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县供销社将按照《舒城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社有资产的管理、租赁、经营、收益和处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解读人:张荣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2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