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供销〔2025〕3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供销社人员密集场所动火
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社、直属公司,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舒城县供销社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舒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4月9日
舒城县供销社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因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供销社系统内(含租赁)商场、超市、小型服装加工厂、电子厂、办公场所、仓储物流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1.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是否存在未审批先作业、超审批范围作业等现象。
2.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是否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是否设置专人监护,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防火隔离,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3.动火作业人员资质情况:检查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现象。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5.其他隐患问题: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4月30日):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成立专班,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供销社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教育: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和火灾防范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3.及时报送信息:各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4月30日、10月31日、12月31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集中整治情况、工作总结报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