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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1:50 信息来源: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舒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古城北路与花桥路交汇处;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8930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税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税收服务效果。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公告通告、规章制度、行政权力运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市税务局网站舒城频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税务局栏、办税服务厅以及舒城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税务机关概况、税收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业务公开等各类信息。全年共主动对外公开信息400多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部门,对外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和受理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全年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效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利用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分层级引导系统上下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公开载体。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坚持上墙、上网,在发挥好广播、电视、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好“互联网+政务公开”,及时将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政策、税务部门新举措等向社会各界宣传和公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税收知情权。四是严格公开管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既定程序严格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平台信息维护。及时对市税务局网站舒城频道、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税务局栏的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及时调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我局分别对市税务局网站舒城频道、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税务局栏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设置进行调整,确保相关设置科学、规范。

    (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落实。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定期督查考核。强化工作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内开展工作督查,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召开会议学习。我局积极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新《条例》,同时要求各单位将新《条例》列入本单位学习计划,不断提升系统上下政务公开意识。参与现场宣传。积极参与县政府公开办组织的宣传活动,在县政府门前搭建展台、展架向过往的群众散发新《条例》宣传资料,解读相关政策,为过往群众释疑解惑。结合工作宣传。将新《条例》宣传与税收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宣传阵地向来往纳税人宣传新《条例》及减税降费政策,做到新《条例》宣传与税收宣传两不误、两促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12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规范,单位内部少数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综合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先进单位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工作自查,扎差距、补短板,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