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
关于郭昌平等2人晋升副科职级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税系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5〕105号)文件精神,经过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等规定程序,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经研究决定:
郭昌平、许思东晋升为副科职级,晋升职级时间从2019年2月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舒城县税务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