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税务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置顶必看!舒城县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10 15:29 信息来源:舒城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我局没有制定税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务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税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税收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不得由税务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事项。”,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县税务机关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以上税务机关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

截至目前,舒城县税务局主要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六安市税务局有关规定,未制定本地区税务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4182981/201911/c5141962/content.html

二、我局的工作成果

2023以来,舒城县税务局未单独制定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但是我局针对国家、省出台税费政策配套制作了一大批政策解读产品,上报至省局、市局新媒体网站,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更好的理解和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办税指南,所以在本栏目只能公开政策解读产品,无法关联源文件,特此说明。

如需了解更多税费优惠政策和办税指南,请关注“安徽税务”、“六安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六安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安徽税务


六安税务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