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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关于对县内部分道路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5:05 信息来源:舒城县气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保障万佛湖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县部分道路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万佛大道路段(G346k595+300m与万佛大道交口至X044线k0+0m);原S317路段(G237k593+800m与原S317交口至原S317k14+700m)。
二、禁行车辆:黄牌货运车辆。
三、禁行时间:05:30至22:30禁止通行。
四、通行路线提示:黄牌货运车辆需经过万佛大道路段的,从603省道绕行;需经过原S317路段的,从G346国道绕行。
驾驶人驾驶黄牌货运车辆在禁行路段和时段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8日起实施。
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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