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舒城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舒政办秘〔2023〕34号
各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安徽省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2〕56号)和《六安市推动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重点任务清单》(六政办秘〔2022〕144号),进一步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气象高质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舒城县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10日
舒城县贯彻落实
《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 (2022-203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业务体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到2035年,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监测业务系统更加精密,气象预报预警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进一步健全精密气象监测网络体系。按照相关规划统一布局,统筹建设全县专业气象观测网,形成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补齐县内气象灾害易发区和防汛重点区域气象监测短板。强化雷达和卫星遥感综合应用,提升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和局地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能力。鼓励发展社会气象观测。(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提升精准预报水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在气象预报中的应用,提升数值预报模式应用能力。提升数值模式精细化产品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晴雨、气温预报准确率,将预报水平分辨率提升到1公里,时间分辨率提升到3小时。科学利用上级气候预测指导产品,积极开展汛期气候预测。(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数管局)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发布手段,建立全媒体社会资源协同的气象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机制。(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局)
4.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优化防御措施,提升重点区域、敏感行业基础设施防御水平和承灾能力。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提高农村公共设施和场所雷电防护能力建设。实施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依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推进乡村重点公共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和多雷击公共区域雷电防护示范工程建设。加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提升农村雷电防御综合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7.实施农业气象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强化农业生产气象服务,不断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做好病虫害防治、种子生产和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以及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面向重点行业开展全链条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舒城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提升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推动旅游景区加强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积极参与气象旅游品牌创建。强化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电力运行、供水等影响的精细化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能力。
9.提高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能力。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工作。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相关气象服务。打造气候生态品牌,推动本地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10.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等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提高气象人才队伍支撑能力。
11.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机会,在气象预报、服务、监测等专业领域及农业气象、生态气象等交叉学科领域,培养优秀气象青年骨干人才,形成气象人才梯队。(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12.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地方人才工程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部门的支持力度。对在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气象工作统筹谋划。各乡镇要加大对气象工作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建立健全稳定的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地方事权范围内各项财政投入保障。完善气象设施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