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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17:08 信息来源:舒城县残联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开发区残联

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六安市残联《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六市残联〔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六部门联合制发《六安市关于做好“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六市残联〔2022〕40号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任务

根据舒城县“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及2022年项目调查摸底情况,舒城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23年任务数为532户(详情见附件1)。各乡镇(开发区)残联需根据分配的名额,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

二、实施对象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有家庭改造意愿;

(二)当地认定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三、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主要围绕出入口改造、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卧室改造、安装闪光门铃、可视门铃、煤气泄漏报警发声装置和读屏软件以及采取其他有助于各类残疾人消除家居障碍、提高生活品质的改造等。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以解决残疾人最迫切需求为主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以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安全保障,提高残疾人自我照护能力,杜绝以简单配发辅助器具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

四、实施方式

各乡镇(开发区)残联依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一户一策”方案,采取集中改造分散改造并行的方式。集中改造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引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改造。改造对象少的乡镇,由乡镇自行采购和使用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五、实施进度及验收

各乡镇(开发区)残联要把握好工作进度,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工作。要认真做好项目采购、项目实施(施工记录)及项目结果的验收工作,县残联将对项目立项、进度、实施、验收结果适时监查,并纳入2023年度全县残疾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畴。

1、需求调查。各乡镇(开发区)残联、村(社区)残联工作人员,依据年度计划改造任务数,结合中国残联下发的需改造对象名单,对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家庭困难和急需程度排序汇总。如下发名单中人员已经死亡或经入户调查认定确实无需改造,由乡镇重新摸排改造对象,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2、改造对象确认。乡镇残联按照摸底的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经残疾人本人同意后,确定为实施对象,填写《舒城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2)。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签字或作出决定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签署意见;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代办。

3、入户施工。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无障碍改造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执行,设施类的改造具体可以参见《安徽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参考标准》(附件3)。

4、验收拍照。施工结束后,各乡镇残联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对所改造部位分别在施工前和结束后的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进行拍照备存。同一场景改造前后照片至少各一张,做到图片内容与改造内容相符。

5、交付使用。各乡镇(开发区)残联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应为实施对象提供质量保证书。需要返工整改的,需于10日内完成,并再次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6、改造后评价。各乡镇(开发区)残联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后评价,要对改造后的残疾人家庭成员进行满意度评价,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预审评估设计及验收和评价,填写《舒城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设计验收表》(附件4)。

7、改造档案管理。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果交付使用后,乡镇(开发区)残联收集整理施有关资料并建立每户改造档案,规范台账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凭证、改造申请及审批表、改造情况表和改造验收、各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受益统计表、宣传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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