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具有舒城县户籍、持有第二代精神类别残疾人证、常年服用精神类治疗药物且家庭困难的残疾人。
二、需提供资料
1.年审对象(2023年已享受人员),需提供近两年(2023或2024年)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或精神类药费发票复印件。
2.新增对象,需提供:《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表中须有监护人签名)、残疾人证复印件(精神残疾)、近两年(2023或2024年)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因2024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政策有所调整,各乡镇(开发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在春节期间做好宣传工作,方便外出人员在回乡期间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2.做好精神残疾人证件到期(逾期)人员的换证提醒,确保2024年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受益对象证件有效。
咨询电话:27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