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2025年2月24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肖波同志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祝远升同志任县纪委常委;
薛东波同志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张同平同志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李平峰同志任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李和敏同志任县档案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余淮生同志任县政府机关党组书记;
赵平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兼任安徽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程斌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书记;
黄军同志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赵进同志任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书记;
韦义宏同志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
孙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胡竹青同志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梁钧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余先进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翟晓军同志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谢明燕同志任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书记;
贾世存同志任县政协机关党组成员;
贾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张定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谢中林同志任春秋乡党委书记;
束永胜同志任干汊河镇党委书记;
黄玉娟同志任五显镇党委书记;
黄直同志任县汤池镇党委书记;
文方同志任山七镇党委书记;
程旭玲同志任高峰乡党委书记;
梁先宏同志任舒茶镇党委副书记;
周波同志任干汊河镇党委副书记;
姚诗健同志任棠树乡党委副书记;
王虎城同志任五显镇党委副书记;
李太兵同志任山七镇党委副书记;
龚旭东同志任高峰乡党委副书记。
免去:
韦生群同志的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梁先宏同志的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曹中生同志的县纪委常委职务;
郭昌成同志的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职务;
钟读章同志的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职务;
潘向阳同志的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职务;
施舒生同志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李平峰同志的县直工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吴道良同志的县档案馆馆长职务;
祝远升同志的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肖波同志的县政府机关党组书记职务;
罗新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兼任的安徽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沈克树同志的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涛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赵平同志的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王树东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毛用法同志的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世银同志的县林业局党组书记职务;
黄军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梁钧同志的县总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朱兵同志的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胡道胜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翟晓军同志的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吕明贵同志的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谢明燕、周波、李和敏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明华、彭观勤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职务;
石建国同志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胡美仓同志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肖龙舒同志的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志安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保留副科级;
贾佳同志的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成员职务;
孙祥同志的干汊河镇党委书记职务;
胡竹青同志的春秋乡党委书记职务;
余先进同志的汤池镇党委书记职务;
赵进同志的五显镇党委书记职务;
韦义宏同志的山七镇党委书记职务;
程斌同志的高峰乡党委书记职务;
文方同志的棠树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贾世存同志的舒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王虎城同志的春秋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谢中林、龚旭东同志的山七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太兵同志挂任的晓天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