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
2025年我县继续实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为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尽早让广大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治疗,现就做好2025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
二、具体要求
1.2024年度已享受的药费补助对象,需提供近两年内的(2024或2025年)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历或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病历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精神类药费发票复印件。乡镇要进行年审并填写年审表(附件1),对被纳入财政供养的残疾人、残疾人证过期、注销和死亡等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要及时退出,并填写发放《告知书》(附件2);残疾人证即将到期人员,通知其本人或其监护人及时申请换证(6月30日前过期的残疾人证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更换)。
2.2025年度新增人员,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残联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残疾证复印件(精神残疾)、低保证复印件(或乡镇出具盖章的困难证明)、近两年内的(2024或2025年)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病历或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病历等证明材料。乡镇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残联审批。
3.对由综治部门牵头,经公安和卫健部门联合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鉴定,确认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本人不愿意申办残疾人证且在服药的,由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批,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4.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准确收集申报对象的联系电话,以便县残联进行电话回访和短信宣传;严把材料审核环节,乡镇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如:被纳入财政供养的残疾人、残疾人证过期或注销的残疾人、已死亡的残疾人、户口已迁移的残疾人、病情稳定无需服药的残疾人),履行告知义务。
5.各乡镇于3月10日前报送2025年度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资料(附件1-附件4)。所有申请对象信息于4月1日前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项目选择“民生工程——为困难精神残疾人服药提供救助服务”。
舒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