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残联〔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现将《舒城县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舒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26日
舒城县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实施方案
(2025—2028年)
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是一类严重致残性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性疾病。为加强孤独症筛查、诊断,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水平,推动孤独症儿童社会关爱服务行动,现制定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为手段,加强统筹谋划、协调联动、资源整合,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二、行动目标
用4年左右时间,建立并完善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服务体系,提升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能力水平,落实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和关爱服务措施,有效改善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提升行动
1.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建设。根据县内孤独症儿童康复实际需求,加强妇幼保健、康复医疗、精神障碍康复等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公益性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机构建设,方便孤独症儿童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对我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考核奖励。
2.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人才培养。支持康复医学、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从事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开展孤独症相关医务人员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充分利用专业学会、协会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专业技术学习培训与交流。
3.规范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管理。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监督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机构依法申请医疗、托育、幼儿园等机构执业资质,纳入相关行业管理。强化康复服务机构安全、卫生、食品、治安等管理监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防侵害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问题发生。加强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指导、监督定点服务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二)实施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
1.保障孤独症儿童教育权益。全力保障孤独症儿童受教育权利。建立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估机制,推动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要求,努力做好孤独症儿童教育安置工作。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提供支持。
2.健全孤独症儿童教育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学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孤独症学生,减免高中阶段教育费用,符合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支持依托现有的孤独症康复机构、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等建立区域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导中心,整合有关力量,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区指导,逐步完善面向孤独症儿童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
(三)实施孤独症儿童家庭暖心行动
1.加强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医疗与康复负担。将“运动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加强门诊保障。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应救尽救”。
2.加强孤独症儿童家庭生活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孤独症儿童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3.加强孤独症儿童家庭支持性服务。组织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孤独症儿童早期干预服务,编写家长知识手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加强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做好监护缺失或者家庭缺乏履行义务能力的孤独症儿童托养照护和救助保护,有针对性地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关爱、帮扶。积极推动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心理疏导、托养照料、喘息、社区支持等服务,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料负担。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孤独症家长互助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残联组织联动的关爱促进行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着力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体系,做好孤独症儿童入学安置,推动康教融合。民政部门着力开展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社会救助,推动社区开展康复等相关关爱服务。卫生健康部门着力强化孤独症儿童筛查及康复医学服务。医保部门着力完善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将“运动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青团组织着力动员志愿者、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关爱服务。妇联组织着力协调爱心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支持。残联组织着力维护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权益,组织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做好关爱促进行动日常组织协调。
(二)提供支持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确保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相关康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福利、应急救助等资金足额到位,按规定做好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丰富、增加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供给,引导、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关爱服务。将孤独症儿童相关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等机构建设规划,通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等予以支持。加强对孤独症儿童服务人员、服务机构的关心、激励,做好先进典型培育。
(三)广泛宣传动员
大力开展孤独症知识宣传,提升儿童家长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和相关服务机构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孤独症儿童。每年4月组织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主题宣传活动,为孤独症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加强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关爱服务宣传。积极为孤独症儿童家长申请救助、获取帮助提供便利。通过关爱服务行动宣传,引导慈善组织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对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行动给予支持。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破解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难题。及时总结、宣传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抓好监督落实
县残联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主动听取孤独症儿童家长和相关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关爱促进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工作开展。县残工委办公室每年12月底前向市残工委报送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情况,同时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总结。
附件:舒城县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舒城县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建立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多部门联动的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调度,推进工作。(每年至少1次会商会。牵头单位:县残联)
二、建立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康复无缝衔接机制。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孤独症儿童初筛服务;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复筛及康复服务。(持续开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三、完善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政策,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医疗与康复负担。将“运动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加强门诊保障。(2025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四、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加大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力度,根据困难情形进行分类救助,将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孤独症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孤独症儿童给予临时救助或“救急难”帮扶,实现应保尽保。积极帮助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孤独症儿童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强对孤独症儿童的关心关爱,将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信息台账,提供针对性关爱帮扶。为有康复需求意愿的孤独症儿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持续开展。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五、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体系,做好孤独症儿童入学安置。推动儿童康复机构与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建立合作关系,就近就便开展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衔接教育,建立融合教育档案,推动康教融合发展。(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档案建立达15%,后期根据儿童适应能力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六、规范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康复机构普遍开展家长康复知识培训。(持续开展。牵头单位:县残联)
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孤独症筛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技术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培训。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八、每年会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督查等。(每年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县残联)
九、关爱促进行动主要服务指标
(一)0—6岁儿童孤独症初筛率≥90%【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接受心理行为发育初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人数×10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二)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95% 【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者到复筛机构接受复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人数×100%】。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三)0—6岁儿童孤独症诊断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者已转诊到诊断机构接受诊断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人数×10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四)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申请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100%】。(牵头单位:县残联)
(五)符合条件的适龄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的人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六)孤独症儿童家长接受康复知识培训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至少1名家长接受家长培训的家庭数量/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家庭数量×100%】。(牵头单位: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