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立案号59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朱自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阳光家园托养服务项目是政府50项民生工程之一,致力于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托养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及运动功能训练等,旨在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与社会参与度。2025年,县残联携手第三方托养机构,为91名服务对象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总投入33.2万元,具体分配如下: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有2家,服务对象12人,投入资金14.4万元(含民政补贴经费);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1家,服务对象15人,投入资金6万元;居家托养服务机构1家,服务对象64人,投入资金12.8万元。在阳光家园的精心照料下,残疾人的生活品质有了显著提升,日常生活上得到了更周全的关怀。
二、关于“加大投入,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日托’目标”的建议
(一)特教学校配备保育员
针对特教学校缺乏专职保育员的现状,由于2025年财政预算中未包含相关经费,目前无法配备保育员。我们针对您提的建议将积极地向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以获取相关的支持与关注。
(二)支持成年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2023年9月,舒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舒城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交由舒城县春蕾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进行运营。2024年8月,该中心成功获批首家安徽省成年智力障碍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每年为15名成年智力、精神类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日间照料服务,年投入资金6万元。2025年6月18日,对该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服务、康复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等服务内容进行阶段性验收工作,确保日间照料服务水平再提升。
三、关于“标准化开展残疾人居家照护服务”的建议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
2024年6月,我县残联通过招投标引入舒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2025年6月续签,继续为64名残疾人提供定期上门服务,涵盖保洁、加餐、助浴、代办、理发、生活护理、健康体检、康复训练及心理疏导等,服务满意度高达100%。
(二)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重点群体
舒城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为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本县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托养服务,以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我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需求大,财政资金紧张,优先安排了64名家庭经济困难、一户多残和重度肢体残疾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三)规范服务标准
在开展居家托养服务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县残联依据国家托养服务规范,将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分成了3大类9项服务,并签订相关协议。服务有效期内,对服务机构建立监管机制和评估标准,定期对服务对象的居家环境、服务质量、服务内容进行检查,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对象能够获得全面、专业且高效的居家托养服务。
(四)实践“轻残养重残”自助互助经验
目前,舒城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主要依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居家托养服务,尚未直接实施“轻残养重残”模式,但对此模式持开放态度,未来将积极探索其可行性。
四、关于“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落地,扩大寄宿制服务”的建议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人群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据舒城县医保局了解,六安市尚未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医保保险范畴内,暂无法直接应用于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我们针对您提的建议将积极地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以获取相关的支持与关注。
下一步,县残联将积极吸纳委员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诚挚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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