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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万佛湖度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强化督导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于次年2月1日前将年初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和计划及执行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二条 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布。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及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分类、送交及运行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


   (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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