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我国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安全生产影响加大。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最近因天气灾害引发的沉船、漂流人员遇险、触电等伤亡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强风、山体滑坡、雷电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再发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
(一)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潮、降温措施;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禁止装卸作业。
(二)建筑施工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加强排水系统的疏浚;遇到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户外高空作业。
(三)道路交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
(四)要重点检查凹陷位置的排水系统和山体边坡的稳定性。对形成“一面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域,要限期整改到位。
(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六)旅游景点要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人员控制和疏散。
(七)加强对电力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维护。
(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查。
(九)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游客、当地群众私自下湖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十)加强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
三、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台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要切实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