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 > 监督保障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00:00 信息来源: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自我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推进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管委会积极学习上级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根据《舒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舒公开办【2018】5号)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逐条研究落实。现对政务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客观真实的自评,自评报告如下: 

       依据《舒城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秘【2017】140号)《舒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抓好落实,分条办理,确保一条不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列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政府职能、领导活动、财政专项资金发放、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并能在政务信息形成、更新20日内及时完善,对于错误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信息、不完整信息,能够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撤销。

       细化人员分工,加强管理,制定政务公开计划,安排人员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宣传。

       虽然在此次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中我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示范点工作建设不到位。因此抓好整改落实;抓好平台建设;抓好信息安全。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