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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河口水库(万佛湖景区)防溺水工作

龙河口水库(万佛湖景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4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万管会〔201833

 

龙河口水库(万佛湖景区)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夏季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方针,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景区周边游客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通过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杜绝辖区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力保防溺水工作万无一失。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辖区防溺水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马恩超  张德江 

副组长:黄    蔡春生 

  员:余    阙庆锋  周安全 阮家春  郭延胜     俞建徽  傅亮  苏静  夏美俊  杜显林

四、职责分工

根据《万佛湖(龙河口水库)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舒安办〔201732)的通知要求,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域划分

主要区域为水库东西大坝水域,岛屿各景点,出返航码头,渔政站、渔业公司工作及作业水域。

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负责龙河口水库东西大坝区域巡查督查工作。万佛湖管委会委属的旅游公司负责岛屿各景点、出返航码头水域的防溺水巡查督查工作;渔政站、渔业公司负责各自工作区域、水上作业水域的防溺水巡查督查工作。

(二)时段划分

1、工作时间为20187月至9月。

2、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负责防溺水工作的时间段为每晚17:30至次日8:00,由万佛湖管委会配合协助管理。

万佛湖管委会负责防溺水工作的时间段为每日80017:30,由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配合协助管理。

五、工作内容

1、水库管理处在东坝东头加装防护栏15米,在大坝迎水面平台及大坝公路醒目位置增设“禁止攀越、严防溺水”、“水深危险 禁止游泳”标志标牌,对遮挡标牌的绿化树木进行整枝,负责落实7月至8月份,在县电视台播放防溺水温馨提示。

2、万佛湖管委会落实治安岗亭和报警台电子屏滚动播放防溺水宣传标语,在东西大坝区域醒目位置摆放禁止游泳警示牌和防止溺水提示牌,万佛湖管委会和万佛湖景区派出所每日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大坝岗亭值班,协助水库管理处对东西大坝水域进行巡查。

3、水库管理处加强水库区域,重点是东西大坝水域夜晚防溺水巡查督查工作,万佛湖管委会、万佛湖景区派出所全面配合,每晚安排6名值班人员联合水库管理处加强宣传和现场管理,水库管理处每晚安排4名值班人员,实行共同签到制,管理人员现场要使用喊话器及时宣传和制止戏水行为,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时间为17:30至次日8:00,万佛湖景区派出所适时巡查。

4、省龙河口水库管理处和万佛湖管委会委属的渔政站、渔业公司、旅游公司要加强防溺水工作安全培训和思想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防溺水工作意识,严禁私自下湖游泳,强化巡查督查工作,坚决制止游客在湖边戏水和湖里游泳行为。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扎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巡查督查机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脱岗,不离岗;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同时做好巡查督查工作记录。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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