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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佛湖风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18-09-21 15:37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万佛湖风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保障万佛湖风景区旅游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万佛湖风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的旅游服务,依据《万佛湖风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万佛湖风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范围

  景区恶劣气候是指雨、风、雷、雪、冰、雾等天气已超出景区正常旅游接待承受能力,且随时可能对游客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影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有序关闭景区相关游览区域。

 (一)凡12小时内降雨量将(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6小时内降雨量将(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小时内降雨量将(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并可能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

 (二)凡风力六级以上、且直接影响索道安全运行,并可能对景区旅游安全构成威胁和影响的;

 (三)凡雷电天气,直接威胁索道安全运行的;

 (四)凡12小时内降雪量将(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可能持续;6小时内降雪量将(已)达8毫米以上且降雪可能持续,并可能或者已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直接危害的;

(五)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六)凡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七)其他对景区旅游构成直接威胁和影响的恶劣、极端气候。

二、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由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部成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秦继永

成员单位:由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旅游发展局、计划财务局、规划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安监局、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万佛湖渔政站、万佛湖渔业总公司、县苗圃、万佛湖度假区派出所、万佛湖海事所、万佛湖中心卫生院、县交警五中队、县公交公司中转站、龙河口水库管理处等有关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部门。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万佛湖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局长、度假区派出所所长黄勇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及组织指挥工作;及时保持与气象、安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平台;收集掌握景区天气气象的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恶劣、极端气象信息以及险情进行及时分析、处置;整合指挥部成员单位力量,及时、高效、有序地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恶劣气候条件下景区旅游可能发生的各类具体问题,防患于未然。

(二)恶劣气候条件下属地管理处

  属地各部门各局室领导,为恶劣气候条件下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

  职责是:负责属地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及组织指挥工作;及时收集掌握属地天气气象的最新信息,遇有恶劣、极端气象,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指挥部指令封闭游览区域及相关旅游线路,确保景区安全有序;具体制定和实施本单位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景区恶劣气候条件下应急处置要求及程序

(一)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气候多变、气象复杂条件下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启动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建立及时报告制度。景区内如发生恶劣气象等应急情况,属地管理处应及时安排骨干力量,在游人相对集中游览区,随时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符合恶劣气象应急处置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景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三)制作、备便恶劣气候条件下应急处置提示牌。各基层管理处应按照恶劣气候应急处置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制作、备便如:“景区大雨(大雪、大雾),暂时关闭游船码头“因大风(雷电)、游船暂时停运、谨请谅解”“因大雨(大雪、大雾)停止售票游览景区、谨请谅解”等警示、提示标语及牌匾;对气候恶劣,景区关闭时间较长的,各管理处应组织力量做好说服、解释,稳定游客情绪。

(四)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景区气候因受山地环境影响,景点之间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要建立景区恶劣气候通报机制,指挥部应急处置办公室要针对各景点气候差异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基层管理处通报相关信息,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要本着对游客负责的精神,既科学决策,又尊重实际,切实做到该关的景点坚决关闭,该开的景点安全开放;对因恶劣气候造成景区关闭或解除关闭的,由旅游管理处通知市场处和信息中心,市场处利用媒体发布景区封闭、开通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商务飞信”系统给签有协议的旅行社发布景区封闭、开通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景区的气候变化情况;信息中心应在相关网站发布景区封闭、开通的相关信息;旅游处要及时掌握相关气象信息,答复游客询问,力争最低限度减少游客的不便。

(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景区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恶劣气候应急处置过程中,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六)景区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调整充实各自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恶劣气候的日常防范

  景区恶劣气候应急处置是否及时有效,重点在日常防范。要坚持未雨绸缪、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信息优势,建立健全景区气象资料信息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各自职责真正做到早预测、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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