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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安徽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万佛湖分园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2 10:06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安徽大别山(六安)国家地质公园万佛湖分园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万佛湖、万佛山区域因火山活动产生的地形地貌较为丰富,在大别山区具体一定代表性,属不可再生的地质遗迹资源,其科普、研学和旅游等价值日益彰显。《办法》出台,给我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加强对地质遗迹的保护、研究与利用铺平道路。

    二、什么是地质遗迹?

    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三、地质公园规划包括哪些?

    地质公园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包含总体布局、功能区划、资源保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管理体系等方面内容。

    四、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对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职责主要有哪些》?

    (一)贯彻执行有关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编制地质公园发展规划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拟定地质公园宣传、保护、建设、开发管理办法;

    (三)组织申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开展地质遗迹保护;

    (四)建设地质旅游景点,建立地质遗迹数据库,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

    (五)开展地质公园科学研究、科学考察、科学教育、科技对外交流,建立地质科学教育基地;

    (六)协调地质公园内相关乡镇的工作关系,指导所辖区域的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对地质公园内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破坏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地质公园所在地乡镇、村有哪些管理职责?

    管理机构与地质公园规划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地质公园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引导和督促村(居)民运用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协助开展地质公园自然生态资源保护。

    六、地质公园管理机构与规划区内乡镇的工作机制如何建立?

    办法第十条规定:管理机构与地质公园规划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万佛湖景区管理机构负责环湖路内侧区域违法违规问题巡查工作,其中水上违法违规问题由管理机构负责处置,所在地乡镇协助;陆上违法违规问题由所在地乡镇负责处置,管理机构协助。万佛湖景区规划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区域违法违规问题巡查、发现、处置工作,管理机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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