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干字〔2024〕29号
关于张正武同志任职的通知
万佛湖管委会工委:
经2024年1月11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正武同志任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2024年1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 2024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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