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总支部
2018年5月2日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及《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的意见》(舒组字〔2018〕9号)精神,着力解决巡视巡察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就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严肃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
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格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以营造基层组织生活新常态为目标,完善抓常、抓细、抓长的方法,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组织党员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党课每季度上1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到基层联系点上1次党课,党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鼓励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三会一课”应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由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实行“三会一课”公示制,“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要在3日内要上传“智慧党建”系统,每季度末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党建微信群、“智慧党建”系统等进行公示。县局党总支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公开通报1次正反典型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班子成员比照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以党支部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必须突出政治性,重点解决政治、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分管局领导和局党总支要加强督查指导,严格程序和质量要求,做到凡是会前准备不充分的责令整改、延期召开,凡是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的及时提醒“修正”,凡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责令返工“回炉”,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偏不空不虚不走过场。
4.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创旗争星”等活动,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不予评定等次。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5.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对于本支部党员要做到“六个必谈”:对工作发生变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进行交流谈话;取得成绩、受到表扬表彰或重用时进行勉励谈话;面临重大困难挫折时进行关怀谈话;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进行提醒谈话;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失联党员重新纳入组织管理时进行教育谈话;反馈民主评议时进行年度总结谈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同时提供对照检查材料,在会上进行书面发言。对未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局党组要约谈提醒、督促改正,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7.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坚持好每月1次的党员活动日制度。党支部可以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统筹开展“三会一课”、服务群众、民主议事、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活动。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在3日内上传“智慧党建”系统。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照中组部规定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发展党员。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认真填写《六安市发展党员纪实表》,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将党员基本信息、培养、考察、公示、票决等重要情况准确记录到记实表中。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加强党员管理。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教育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党内活动的新形式。注重运用党建微信群、“智慧党建”系统等现代媒介与党员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党员管理。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及时更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党员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抓好党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把党章作为党员经常性的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重点把握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改和增写的内容。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开展党员教育,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积极送学,确保每个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不少于56学时。
4.严格党费收缴。各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通常应按月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人转交。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党组织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
1.落实责任。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精心组织推动,要定期对基层组织生活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研究提出丰富和完善组织生活的具体措施和有效载体。各支部书记要加强沟通交流,要善于抓点推面,及时总结推广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效做法,既重创新又抓落实,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和水平。
2.严肃纪律。各支部要把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支部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每年的组织生活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要建立严格考勤、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制度,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严肃性。要如实记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支部请假。无故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严禁以组织生活名义开展集体联欢、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组织生活不得向党员发放误工补贴。
3.强化督查。县直机关工委及局党总支每年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抽查及专项检查评估,检查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请各支部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