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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解读】县城管局党组成员朱思春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16 11:06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  人】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室主任  肖悦

【发  人】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朱思春

【发布地点】 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发布时间】2021年 4 月 15 日下午 3:30

【主  人】各位媒体、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下面,请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朱思春同志介绍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本情况。大家欢迎!

【发  人】新闻界的朋友们:首先,我代表县城管局,对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就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本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要意义在于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出现老化、损坏(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毁损)以及性能降低等状况,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时,利用维修资金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对保障、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 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开展情况

(一)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019年7月1日物业管理职能划归城管局,我局高度重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积极筹划,多措并举,为加快推动维修资金的使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局先后组织人员赴江苏扬州、马鞍山、合肥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物业管理经验以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法,取他人之长,并结合我县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措施,为广大居民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我局于2019年7月成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又于2020年8月下设了物业维修资金办公室,主要负责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

(二)建立资金信息系统

2020年3月23日,原房管局物业股将2007年以来收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票据全部移交我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接银行,建立资金账户,并同经验丰富的南京毅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着手建立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还安排人员对2007年以来所有手工票据进行录入,组织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认真复核,经过2个多月的录入、复核、导入工作,已初步完成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此项系统将在今后的维修资金使用工作中逐步完善,并发挥积极作用。

(三) 有序归集资金

我局抽调工作人员前往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专职进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和录入工作。自2007年7月至2020年4月初,我县累计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约5.79 亿元。

1. 归集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县相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 归集标准

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一是未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总额1%的比例交存;二是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总额2%的比例交存。

3. 归集流程

购房人带上购房合同、身份证等,到县不动产大厅维修资金窗口交存,实现资金归集马上办,便捷购房人交存服务。

(四) 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使用工作

1. 相关政策

我局将使用好物业维修资金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2020年,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草拟了《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上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准备报送县政府审批时,获悉《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 1月颁布实施,其中涉及物业领域中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作出新的规定,因此《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未出台,待省办法出台后我们将依据省办法重新草拟《舒城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报送县政府审批。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办法》为抓手,同时借鉴周边城市实施的一些管理办法,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实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当前,我县有的老旧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作迫在眉睫,这是人大代表和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现阶段维修资金的使用依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合肥、六安有关规定使用。目前,我县泰鑫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程已在施工,这标志着我县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正式启动。

2. 具体使用

使用范围

物业共用部位维修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⑵使用条件

一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二是维修资金足额交存,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等,三是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须经使用范围内使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⑶使用程序

申报主体: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已成立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现出申请;未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物业,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相关业主实施。

前期申报要件:依次为项目简介、鉴定意见、维修方案、预算书、涉及资金分摊的业主花名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申报流程:物业维修资金办公室收到维修申请及材料后,计算出业主预算分摊明细表,交于申报主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般情况5日)后,由业主进行签字表决,然后再将业主表决结果公示(一般情况5日),无异议后,申报主体填写“维修资金使用预算申报表”报至维修资金办公室,申报主体再通过招标选择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后,申报主体按照使用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施工企业报送项目决算书。申报主体委托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向相关业主公示。

后期申报要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项目决算书、审价报告书(附审价合同)。

维修资金办公室收到上述材料后,计算出业主决算分摊明细表,申报主体将此表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主体填写“维修资金使用决算申报表”报至维修资金办公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报主体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结算票据,经局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拨付资金。

以上就是我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谢谢大家!

 

【主  人】感谢朱党组的详细介绍!下面是媒体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并请朱党组给予解答。

【媒体记者】请朱党组介绍一下:如物业发生危及物业安全以及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急维修怎么办

【发  人】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所在地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预先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拨付,再按照相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媒体记者】请问朱党组,如一幢房屋维修资金余额已低于首次交存维修资金30%时,该怎么续筹?

【发  人】一幢房屋维修资金余额低于首次交存维修资金30%时,该幢房至业主或者该幢房屋所在区域业主委员会应当提出续交计划,续交标准和方案经专有部分占本幢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按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续交。

【媒体记者】请问朱党组,我县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怎样有效解决?

【发  人】

维修资金足额交付是维修资金使用应具备条件之一,但从我县已申报使用或拟申报使用的小区来看,每个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业主买了房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因此维修资金也未交,有的未交业主经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也积极交存了,有部分业主联系不上,还有部分业主置之不理,给维修资金的使用造成困难。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的鉴定,应当由有关专业部门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但实际使用时有申报主体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时,有些部门不理解,不愿意鉴定,使用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我省各地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地方太少,造成可借鉴学习的方法经验少,而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是方方面面的,感觉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对我县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工作增加了难度。

虽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在使用难的问题,但我们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还有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有信心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让维修资金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安全感上发挥更多更好更大的作用。

【主  人】再次感谢朱党组的热情解答!感谢媒体朋友们的热情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媒体朋友们如果有其它需要了解的问题,请大家会后与城管局联系,谢谢大家!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城管局

解读人:朱思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6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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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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