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合同能源管理及智慧路灯管理规定,切实提升我县路灯管理水平,11月4日下午,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全同志带领经济开发区、局办公室、局政工督查室、市政所、合肥大明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我县智慧路灯开展第三季度考核。
本次智慧路灯考核范围东至我县杭埠镇,南至我县舒茶镇,西至金安区双河镇,北至我县桃溪镇。主要通过会议汇报、电子显示屏演示、资料查阅、现场观感和现场测试的方式开展。
此次考核的要求:一是对路灯的亮灯率的考核。要求所有路灯亮灯率要达到98%以上。二是对照明设施、及附属设备完好率的考核。要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包括灯杆灯具完好率、线路完好率、配电箱完好率、照明及其附属设备完好率等。三是对开关灯时限的考核。路灯每天开闭时间要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并实施路灯监控室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对事故处理、数控案件处理的考核。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故障;看管路灯,线路、设备设施无被盗现象。五是对日常管理的考核。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操作规范规程,建立健全巡修制度,各类巡查、检查、维修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台账。
据考核组负责人介绍,此次各项考核内容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合同能源管理费用的支付依据。通过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智慧路灯精细化管理水平。(朱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