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培育挖掘、宣传推介我局城管执法及管理一线涌现出来的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全局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昂扬向上、凝心聚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形成争当新时代先锋模范的浓厚氛围,县局党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职工”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基调,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职工”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使“最美退役军人”“最美职工”成为弘扬文明新风尚,传递社会正能量,为推动城管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二、参评对象
凡是我局工作满一年的干部职工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人员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能代表社会价值取向,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引起社会共鸣,获得群众认可。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在某个行业或领域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城管执法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引起广泛关注和赞扬的个人。
(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求新思变,取得了一定成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个人。
(三)具有强烈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和社会生活中,树立良好城管形象,取得突出工作成绩,赢得群众广泛赞扬的个人。
(四)弘扬家庭美德,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团结友爱,尤其是家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能够守望相助,工作出类拔萃,赢得群众广泛赞扬的个人。
(五)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发挥表率作用,在干部职工中有良好口碑的个人。
四、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表彰名额
全局表彰奖励“最美退役军人”“最美职工”共计10名。由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选拟表彰初步人选,名额不限。
(二)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出的先进典型分别授予“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职工”称号,通报表彰,颁发奖励证书,以及给予每人500元的奖金。
五、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单位推荐、党组研究、评选公示的办法进行,根据参评对象事迹,研究确定命名表彰对象。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上报阶段(7月15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推荐,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经认真考察、审核后,填写参评对象登记表、提供内容丰富详实1000-1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报政工督查室(联系人:汪玉菊)。
第二阶段:党组研究阶段(7月20日前)。由县局领导对上报的参评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业绩、道德素质、家庭关系、廉洁自律和邻里同事相处等情况,并经县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确定参评对象名单。
第三阶段:评选公示阶段(7月25日前)。县局对评选出的10名“最美退役军人”“最美职工”参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第四阶段:命名表彰阶段(7月底前)。对荣获“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职工”的人员,县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双最”评选工作在县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各单位要对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
(二)严格把关,典型突出。坚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1: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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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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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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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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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役 身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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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伍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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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役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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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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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或 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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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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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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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局党组 研究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最美职工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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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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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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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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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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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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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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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或 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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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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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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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党组 研究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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