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管函〔2022〕54号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施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环卫洒水车作业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我局认真分析研究,就当前城区环卫洒水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梳理,提出进一步深化环卫管理工作的具体举措,并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环卫企业对城区冲洗、洒水的时间进行调整,上下班高峰期一律停止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对于繁华商业街、或路幅较窄、或行人密度大的部分道路或路段,在夜间进行冲洗、洒水作业;
二是根据气温变化实际,尤其是气温降至4度或4度以下时,停止洒水车作业,避免因气温较低导致路面结冰,夏季高温天气,则加强洒水频率,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
三是对驾驶员文明作业进行要求,尽量做到礼让行人,在有隔离带的混合车道或遇到红绿灯路口、斑马线时,适时适度减压或停止作业;
四是加强督查,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立即予以处罚或辞退,若有特殊情况,须环卫公司上报环卫所同意后进行作业。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8677207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