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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燃气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30 09:03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认真贯彻落实舒城县政府办关于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日前,我局结合舒城实际制定印发《舒城县燃气整治百日行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并依方案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紧盯燃气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责任落实,全覆盖排查、不间断抽查,有效防范化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是燃气安全高危领域,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此次“百日行动”重点聚焦辖区内使用燃气的社区、餐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针对燃气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具体为:

    ·餐饮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签订安全用气承诺书;

    ·餐饮等用气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不在工作状态、超期未检定等;

    ·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室内用餐场所;

    ·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以及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双气源、双火源等,在人员密集的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

    ·用气场所的燃气设施及管道周围放置杂物、管道被油污腐蚀、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等。

    二、层层排查 全面覆盖

此次行动将从6月下旬持续至8月底,分企业自查、乡镇排查、县级督查三个层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

企业自查将在6月底前进行,主要包括燃气经营企业自查和燃气工商业用户自查。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对照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用户实名制台账清单,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工商业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安检,全面检查室内外管道、设施设备、燃气具、连接软管、气瓶、用气环境、用户安全设施等;与工商业等用户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督促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措施。要求燃气工商业用户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依法按标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证其正常使用,组织员工安全用气培训;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行动期间,各乡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社区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辖区内的社区、餐饮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非居民用户开展用气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成立四个检查组,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乡镇、开发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反馈检查问题等步骤方式,做好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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