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城管局 > 财政资金 > 部门项目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2-04-27 08:33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舒城县财政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舒城县财政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及《2022年度舒城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就2021年度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度预算共安排支出项目14个,预算资金总额10324.2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475.23万元,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1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0万元,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039 万元,政府债券收入安排0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定补经费项目支出152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24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118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8名协管工资社保支出

项目内容:118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8名协管工资社保支出

2.市容日常维护费项目支出10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07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60万平方城区主干道及70万平方万佛湖快速通道和城关镇、开发区、重点局移交的园林绿化修剪养护、补植支出,路灯维修维护、人行道改造、小广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城区27公里河道清理、城区6个农贸市场维修维护。

3.城市建设配套费项目支出7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城区零星路灯、公厕、道路(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内容:城区零星路灯、公厕、道路(人行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城市违法拆迁费项目支出15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城区及21个乡镇违法建设拆除设备租赁费、劳务费、伤残及特困补助,部门协作等支出。

项目内容:城区及21个乡镇违法建设拆除设备租赁费、劳务费、伤残及特困补助,部门协作等支出。

5.垃圾清理运输费项目支出779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79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辆及城区环卫作业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垃圾转运车辆及城区环卫作业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

6.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支出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全县21个乡镇及城关镇、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全县21个乡镇及城关镇、开发区环卫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7.数字城管运营维护费项目支出10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费、电信服务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及坐席外包费、电信服务费、设备租赁费等支出

8.卫生县城日常保洁项目支出19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400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5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用于城区清洁工,垃圾清运工工资社保支出及环卫设施日常维护

项目内容:本项目用于城区清洁工,垃圾清运工工资社保支出及环卫设施日常维护

9.路灯电费项目支出86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6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支出

10.飞霞公园免费开放经费项目支出24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24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飞霞公园、滨溪公园日常养护及公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项目内容:飞霞公园、滨溪公园日常养护及公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11.垃圾无害化处理经费项目支730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7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用于城区及乡镇垃圾转运至霍邱、金寨、无为等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支出

项目内容:用于城区及乡镇垃圾转运至霍邱、金寨、无为等垃圾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支出

12.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2名协管,共计211人综合定额共用支出。

项目内容:11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职工40名转岗士官、52名协管,共计211人综合定额共用支出。

13.污水处理费项目支出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2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费支出。

项目内容:用于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二期电费及托管费支出,自来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支出。

14.老旧小区基本物业管理经费补贴项目支出150万元,财政预算内拨款1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秘[2020]43号)要求为提高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2021年我局拟对新城社区、三拐塘社区、三里河社区不具备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小区实施基本物业管理经费补贴

项目内容:对三个社区实施老旧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奖补,分别是:三拐塘社区面积14.1万平方米,1216户。新城社区29万平方米,2964户。开发区总共6.7万平方米,778户。以奖代补的形式是0.25元/月/平方米。月奖补12.45万元,年奖补约150万元。

(二)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03242311.80元,其中基本支出6262311.80元(工资福利支出4480831.64元,社会保障缴费935280.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6200元),专项支出96980000元(预算内拨款18490000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810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70390000元)

2021年度实际使用资金288180555.41元,超预算184938243.61元,超预算179.13%。

2、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城区环卫规划、户外广告规划工作,参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

负责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其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路灯照明、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以及其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

负责检查、督促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履行职责。

负责城市垃圾处理(处置)费的征收;负责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参与、拟定城市维护费使用的年度计划。

履行物业主管部门职责。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年度核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履职效果情况较好。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思路和发展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二、自评结果概述

2021年度我单位专项经费已全部按要求使用,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同时存在2021年度预算经费超支较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2021年新增城乡公共停车设施专项债收入11700万元,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2、我局年初专项城市配套费仅仅安排70万元,而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年初预算不足,突击性的城市配套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每个项目实际经费少则数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导致年度追加资金较多,超预算较多。

3、因我局自收自支人员事业编制职工118人,同工同酬转岗士官40人,长期协管职工58人。合计216人,财政预算仅仅保障最基本的工资福利,同全额拨款职工保障力度差距较大,而我局除财政拨款外,其他收入较少,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只能超预算支出。

4、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为提高全县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水平,自2021年5月起,我局承担的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范围由城区扩大到全县21个乡镇,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确定两家外包公司实施。导致年度资金调整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强化预算管理,力争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尽可能把年度突击的城市配套建设项目数据做细、做实并列入预算。

四、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及部门认为其它需要作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6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