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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19 14:45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管函〔202340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胡梦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园广场管理养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园林管理所作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县公园绿地和对外交通、道路广场等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我单位目前负责的城区公园有:滨溪公园、飞霞公园、普渡寺公园。南溪河公园、龙眠公园、大别山植物园、苏塘公园因其养护期未满仍由原建设单位主管,尚不在我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内,我单位对其有监管的职责。

不同于道路绿化养护,我单位对城区主管公园均采用一级养护标准,每个公园都配备各自独立的养护队伍,不间断地开展养护作业。在日常管理中,以《舒城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有效抓手,采用随机考核、月度抽点考核和整改回头看三结合的考核模式。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考核办法,作出相应扣分、扣款处理并限期整改,后期通过回头看,进行一一销号,严抓整改落实情况。对于监管的公园,除日常巡查外,每月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月度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扣分、扣款,并要求养护方限期整改。2023年第一季度,对公园考核共计扣分14分,扣发养护款5000元。

下一步,我单位一是将继续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新闻稿、在公园内设置宣传牌等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二是加大移交监管公园的管理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养护标准开展日常作业,营造良好游园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64-8677207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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