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成效】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5:02 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3年第四季度,舒城县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有效普及了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夯实分类基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逐步推进。我县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今年5月份正式启动,第一个试点小区龙泊府小区,在当月完成点位现场勘查和公示宣传,并于7月底所设置3处垃圾分类投放站投入运行。东方明珠小区在8月份启动分类试点,在10月份所设置1处点位投入运行。桃溪里小区在10月初启动分类试点,于11月份3处点位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县垃圾分类办已与县城区几个物业小区进行对接,下一步将在小区内开展前期宣传和现场点位勘察。

2.规范分类投放,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有序展开。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开始在县城区公共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在政府机关单位办公区域墙面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牌,在公示栏张贴垃圾分类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同时,部分单位如民政局、城管局、县政府大院结合实际情况,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如在大楼走廊等公共区域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引导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投放。

3.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分类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政府网站、抖音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线上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分类知识;二是在县城区8块大型LED显示屏投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在沿街商户门头显示屏投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三是在居民小区、城区学校、公共广场、绿地公园等场所进行线下宣传,开展趣味宣传活动;四是在单位宣传栏、试点小区宣传栏、在单位楼入口等处,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和宣传册。今年以来,共开展趣味宣传活动14次,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约1.45万份,报送垃圾分类宣传报道9篇。

4.继续推进餐余垃圾处置项目建设。为补齐我县餐余垃圾处置上的短板弱项,经过县城管局考察调研,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今年5月份,县城管局与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餐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协议》,开始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在10月份,餐余垃圾处理项目的配套设备设施已经定制完成,项目设施的现场基础已经完工。在12月份,餐余垃圾处理项目的处理设施设备已经到场,目前正在安装调试中。

二、存在的问题

1.垃圾分类专项经费投入有待提高。我县在垃圾分类上起步晚、经验不足,相较于垃圾分类部分先进县区,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投入明显不足,目前我县垃圾分类以环卫公司投入资金为主,各级财政对垃圾分类保障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开展。

2.部门配合、全民参与未形成合力。垃圾分类涉及城管、卫生、教育等多个部门,需要个人、企业、社区、政府的共同参与。目前我县很多任务是城管部门在推动,各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上推力不足,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主动性、积极性尚未调动起来,没有形成合力。

3.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不到位。责任属地政府没有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垃圾分类宣传也没有按要求推进,导致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认识不足,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少数市民对垃圾分类有抵触情绪,垃圾随意丢弃不进桶,垃圾分类投放不正确,操作方式不规范。

三、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将按照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对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调度,督促属地政府做好垃圾分类专项财政资金计划。

2.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城关镇、开发区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按照垃圾分类设置的标准要求在各自区域内小区推进垃圾分类。协助指导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抓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3.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进小区、进校园、进企业,在学校、商业广场、汽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增设公益宣传标牌,继续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公众知晓率。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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