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 由
行政相对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
时间
处罚机关
1
舒城管(市容)罚决〔2025〕3号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舒城恒安建材有限公司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
2025/06/06
舒城县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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